話說離開封府四十五裡,地名近江,隔江有姓王名三郎者,家頗富,慣走江湖,娶妻朱娟,貌美而賢,夫妻相敬如賓。
一日,王三郎欲整行貨出商于外,朱氏勸夫勿行,三郎依其言,遂不思遠出,隻在本地近處做些營生。
時對門有姓李名賓者,先為府吏,後因事革役,性最刁毒,好色貪淫,因見朱氏有貌,欲與相通不能。
忽一日,清早見三郎出門去了,李賓裝扮整齊,徑入三郎舍裡,叫聲:“王兄在家否?”此時朱氏初起,聽得有人叫,問道:“是誰叫三郎?早已上莊去了。
”李賓直入内裡見朱氏道:“我有件事特來相托,未知即回麼?”朱氏因見李家往日鄰居不疑,乃道:“彼有事未決,日晚方回。
”李賓見朱氏雲鬃半偏,啟露朱唇,不覺欲心火動,用手扯住朱氏道:“尊嫂且同坐,我有一事告禀,待王兄回時,煩轉達知。
”
朱氏見李賓有不良之意,劈面叱之道:“你為堂堂六尺之軀,不分内外,白晝來人家調戲人妻,真畜類不如。
”言罷入内去了。
李賓羞臉難藏而出,回家自思:倘或三郎回來,彼妻以其事說知,豈不深緻仇恨?莫若殺之以洩此忿。
即持利刃複來三郎家,正見朱氏倚欄若有所思之意,賓向前怒道:“認得李某麼?”朱氏轉頭見是李賓,大罵道:“奸賊緣何還不去?”李賓袖出利刃,望朱氏咽喉刺入,即時倒地鮮血迸流。
可憐紅粉佳人,化作一場春夢。
李賓脫取朱氏繡鞋走出門外,并刀埋于近江亭子邊不提。
再說朱氏有族弟念六,慣走江湖,适值船泊江口,欲上岸探望朱氏一面,天晚行入其家,叫聲無人答應,待至房中,轉過欄杆邊,寂無人聲。
念六遂複登舟,覺其腳下鞋濕,便脫下置火上焙幹。
其夜,王三郎回家,喚朱氏不應,及進廚下點起燈照時,居中又未曾落鎖,三郎疑惑,持燈行過欄杆邊,見殺死一人倒在地下,血流滿地,細觀之,乃其妻也。
三郎抱起看時,咽喉下傷了一刀。
大哭道:“是誰謀殺我妻?”次日,鄰裡聞知來看,果是被人所殺,不知何故。
鄰人道:“門外有一條血迹,可随此血迹去尋究之,便知賊人所在。
”三郎聽其言,集衆鄰裡十數人,尋其腳迹而去,那腳迹直至念六船中而止。
三郎上船捉住念六罵道:“我與你無冤無仇,為何殺死我妻?”
念六大驚,不知所為何事,被三郎捆到家,亂打一頓,解送開封府陳告。
包公審問鄰裡幹證,皆言謀殺人,血迹委實在他船中而沒。
包公根勘念六情由,念六哭道:“我與三郎是親戚,抵暮到他家,無人即回。
鞋上沾了血迹,實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