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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則 扯畫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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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順天府香縣有一鄉官知府倪守謙,家富巨萬,嫡妻生長男善繼,臨老又納寵梅先春生次男善述。

    善繼悭吝愛财,貪心無厭,不喜父生幼子,分彼家業,有意要害其弟。

    守謙亦知其意,及染病,召善繼囑道:“你是嫡子,又年長,能理家事。

     今契書帳目家資産業,我已立定分關,盡付與你。

    先春所生善述,未知他成人否,倘若長大,你可代他娶婦,分一所房屋數十畝田與之,令勿饑寒足矣。

    先春若願嫁可嫁之,若肯守節,亦從其意,你勿苦虐之。

    ”善繼見父将家私盡付與他,關書開寫分明,不與弟均分,心中歡喜,乃無害弟之意。

    先春抱幼子泣道:“老員外年滿八旬,小妾年方二十二,此孤兒僅周歲,今員外将家私盡付與大郎,我兒若長成人,日後何以資身?” 守謙道:“我正為你年青,未知肯守節否,故不把言語囑咐你,恐你改嫁,則誤我幼兒事。

    ”先春發誓道:“若不守節終身,粉身碎骨,不得善終。

    ”守諾道:“既如此,我已準備在此。

    我有一軸畫交付與你,千萬珍藏之。

    日後,大兒善繼倘無家資分與善述,可待廉明官來,将此畫軸去告,不必作狀,自然使幼兒成個大富。

    ”數月間,守謙病故。

     不覺歲月如流,善述年登十八,求分家财。

    善繼霸位,全然不與,說道:“父年上八旬,豈能生子?你非我父親骨肉,故分關開寫明白,不分家财與你,安得又與我争執?”先春聞說,不勝忿怒,又記夫主在日曾有遺囑,聞得官府包公極其清廉,又且明白,遂将夫遺畫一軸,赴衙中告道:“氏幼嫁與故知府倪守謙為妻,生男善述,甫周歲而夫故,遺囑謂嫡子善繼不與家财均分,隻将此畫軸在廉明官處去告,自能使我兒大富。

    今聞明府清廉,故來投告,伏念作主。

    ”包公将畫軸展開看時,其中隻畫一倪知府像,端坐椅上,以一手指地。

    不曉其故。

    退堂,又将此畫挂于書齋,詳細想道:指天謂我看天面,指心為我察其心,指地豈欲我看地下人分上?此必非是。

    叫我何以代他分得家财使他兒子大富?再三看道:“莫非即此畫軸中藏有什留記?”拆開視之,其軸内果藏有一紙,書道: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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