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
”李氏道:“嬸嬸性急,夫不在家,又不肯叫人醫,隻輕生自死。
”士美道:“小人妻性不急,此亦不可信。
”陳公将士良、李氏夾起,士良不認,李氏受刑不過,乃說出掃地之故,因疑男人扯嬸入房,兩人自口角厮打,夜間嬸娘缢死,不知何故。
士美道:“原來如此。
”陳公喝道:“若無奸情,彼不缢死。
欺奸弟婦,士良你就該死了。
”勒逼招承定罪。
正值包公巡行審重犯之獄,及閱欺奸弟婦這卷,黃土良上訴道:“今年之死該屈了我。
人生世上,王侯将相終歸于不免,死何足惜?但受惡名而死,雖死不甘!”包公道:“你經幾番錄了,今日更有何冤?”士良道:“小人本與弟婦無奸,可剖心以示天日,今卒陷如此,使我受污名;弟婦有污節,我弟疑兄、疑妻之心不釋。
一獄三冤,何謂無冤?”包公将文卷前後反複看過,乃審李氏道:“你以箕帚證出夫奸,是你明白了。
且問你當日掃地,其地都掃完否?”李氏道:“前後都掃完了。
”又問道:“其糞箕放在你房,亦有糞草否?”李氏道:“已傾幹淨,并無渣草。
”包公又道:“地已掃完,渣草已傾,此是張氏自己以箕帚送入伯母房内,以免來日臨時交付,非幹士良扯她去奸也。
若是士良扯奸,她未必掃完而後扯,糞箕必有渣草;若已傾渣草而後扯,又不必帶帚入房。
此可明其絕無奸矣。
其後自缢者,以自己不該送箕帚入伯母房内,啟其疑端,辯不能明,污名難洗,此婦必畏事知恥的人,故自甘一死而明志,非以有奸而慚。
李氏陷夫于不赦之罪,誣嬸以難明之厚,緻叔有不釋之疑,皆由潑婦無良,故逼無辜郁死,合以威逼拟絞;士良該省發。
”士美叩頭道:“我兄平日樸實,嬸氏素性妒忌,亡妻生平知恥。
小的昔日告狀,隻疑妻與嫂氏争忿而死,及推入我兄奸上去,使我蓄疑不決。
今老爺此辯極明,真是生城隍。
一可解我心之疑,二可雪我兄之冤,三可白亡妻之節,四可正妒婦之罪。
願萬代公侯。
”李氏道:“當日丈夫不似老爺這樣辯,故我疑有奸。
若早些辯明,我亦不與他打罵。
老爺既赦我夫之罪,願同赦妾之罪。
”士美道:“死者不能複生,亡妻死得明白,我心亦無恨,要她償命何益?”包公道:“論法應死,我豈能生之。
”此為妒婦之儆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