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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卷四(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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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根本不聽。

    武承休瞪着眼睛要上去替叔叔受刑,一群衙役把他拽住了,不讓他上前。

    拿棍子打人的衙役都是禦史家的走狗,武恒又年老體弱,簽票上的數目還沒打到一半,已經氣息奄奄地死了。

    縣官看他叔叔已經死了,也就不再追究。

    武承休一邊哭一邊叫罵,縣官像是沒聽見。

    于是他就把叔叔擡回家裡。

    心裡雖然很悲痛、很氣憤,但卻沒有辦法可想。

    武承休想和七郎商量商量,七郎更是一次也不來吊唁。

    他心裡暗自念叨:我待七郎不薄,他為什麼像個過路的人呢?他也懷疑林兒是七郎殺掉的,可是轉而一想:如果真是七郎殺死的,他為什麼不來商量呢?于是派人到七郎家裡探聽消息,到那一看,門上鎖着鎖,屋裡屋外寂靜無人,鄰居也不知道七郎到哪裡去了。

     一天,禦史的弟弟正在後衙和縣官通關節。

    正趕上早晨往衙門裡進柴進水的時候,忽然有個打柴的樵夫來到兩人跟前,放下柴擔,提出鋒利的鋼刀,直奔禦史的弟弟。

    禦史的弟弟驚慌失措,用手來架刀,鋼刀往下一落,砍斷了他的一隻手,又一刀,才砍下他的腦袋。

    縣官大吃一驚,撒腿就跑。

    樵夫還在慌慌張張地四處尋找,衙役們急忙關上大門,操起棒子大聲疾呼。

    樵夫就抹脖子自殺了。

    衙役們紛紛跑來辨認,有認識他的人,知道他是田七郎。

    縣官鎮靜下來以後,才轉回來查看屍體。

    看見田七郎直挺挺地倒在血泊裡,手裡還握着那把鋼刀。

    縣官剛剛停下來要仔細查看,七郎的屍體突然跳了起來,竟然掄刀砍下了縣官的腦袋,然後又倒在血泊裡。

    衙裡的官吏去逮捕他的母親和兒子,祖孫倆已經逃走好幾天了。

    武承休聽說七郎死了,急忙跟進衙門,哭得很悲傷。

    衙裡衙外都說七郎殺人是他主使的。

    武承休傾家蕩産巴結當政的官才得以幸免。

    七郎的屍體被扔在荒郊野外三十多天,鷹犬都來圍在四周守護着。

    武承休把他拉回去,用厚禮埋葬了。

     七郎的兒子逃亡外地,住在登州,改姓為佟。

    長大以後,在軍隊裡建功立業,因功被授予同知将軍。

    回遼陽故鄉的時候,武承休已經八十多歲了,才指出他父親的墳墓。

     異史氏說:“一文錢不輕易接受,正像不忘一飯之恩的韓信。

    賢德呀,七郎的母親!至于七郎,仇恨沒有全部洗雪,死後還能伸冤報仇,他是什麼神仙呢?假使荊轲能夠做到這一步,那就千古沒有遺恨了。

    如果真有七郎這樣的人,就可以補上天網上的漏洞。

    世道茫茫,隻可惜七郎這樣的英雄太少了。

    可悲呀!” 狐諧 萬福,字子祥,山東博興人,從小就攻讀詩書,但家境貧寒,命運不好,已經二十多歲了,連個秀才也沒有撈到。

    鄉裡有個很壞的習俗,多由富戶推薦出任裡正,忠厚的人往往因此而傾家蕩産。

    碰巧萬福也被推薦充當這個差司,擔心賠不了應征的稅款,便逃到了濟南,租了一間房子住下來。

    一天夜裡,有個私奔的女子到他那裡,長得很漂亮,萬很喜歡她,就跟她同居了。

    問她姓甚名誰,那女子自己說:“真的我是一隻狐狸精,但不會傷害你的。

    ”萬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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