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52章 卷九(1)

首頁
邵臨淄 臨淄縣城裡,一位某老先生的女兒,是太學生李某的妻子。

    她未出嫁時,有一次,一位相面的人給她算命,斷定她今後要受到官府的責罰。

    老先生開始一聽這話,對這相面的人很不滿意,轉而一想又笑着說:“你胡說八道到了如此程度!切不說大家世族的女兒不會到公堂上去抛頭露面,難道我有功名的監生不能保護一名女人嗎?” 她出嫁後,性情十分兇悍,侮罵丈夫成了家常便飯。

    李某不堪忍受她的虐待,便一氣之下向官府控告了她。

    邵縣令接狀後準了李某的控告,發下捕人的傳票,打發衙門裡的公差立即去捉拿她到公堂。

    老先生聽到這件事,非常害怕,便率領家人到衙門哀求邵公不要辦這件官司。

    邵公沒有答應這個請求。

    這時,李某自己也感到這樣做有些後悔,也請求把此事作罷。

    邵公生氣地說:“衙門裡的公事豈能任你們願意告就告,願意作罷就作罷?一定要捉來審問!”她被帶到公堂後,邵公稍稍審問一兩句,便說:“這真是個潑婦!”判定杖打三十下,結果打得她屁股肉都掉了下來。

     異史氏說:“邵公難道有什麼難言之隐?怎樣發這麼大脾氣?這個縣裡有如此一位賢明的長官,鄉裡就沒有潑婦了。

    記下這件事,以補史書《循吏傳》的不足吧!” 狂生 劉學師說:山東濟甯有個狂生很能喝酒,家無擔石之儲,但有了錢一定去買酒,根本不把貧困當成一回事情。

    時值新來的刺史上任,酒量大得無人可敵,聽說狂生的酒名,找他來陪着喝酒并有些喜歡他。

    二人經常在一塊談笑飲酒,狂生仗着和刺史的親密關系,凡碰到某些不大的官司請求申理的人,常常接受一點為數有限的賄賂替别人講情,刺史也常常答應他的要求。

    狂生對這些事習以為常,但刺史心裡卻開始讨厭他了。

     有一天上午,狂生拿着名片到公堂見刺史,刺史微笑了一下。

    狂生高聲說:“您答應請求就說聲:可以,不答應就說:不行,笑什麼啦!我聽說:士可殺而不可辱。

    别的事情我當然沒法回報你,難道笑一聲也不能回報嗎?”說完縱聲大笑,聲音把大廳牆上的灰塵也震下來了。

    刺史發怒道:“你怎敢這般無理!難道沒聽說過滅門的令尹嗎?”狂生搖了搖手,不顧而去。

    大聲說道:“窮秀才無門可滅!”刺史更生氣了,把他抓起來,想給他抄家,問到他的家業,連土地房屋都沒有,他和老婆搭棚住在城牆上。

    刺史聽說就把他放了,隻是把他趕走,不讓他住在城牆上,朋友們可憐他瘋瘋癫癫,大家湊錢給他買了一小塊地,建起兩間小房子。

    他住進以後,歎口氣說:“現在才知道害怕令尹了!” 異史氏說:士大夫遵守禮法,不敢到大街上生事,南面王其奈我何?但仇人還是有辦法給他為難,僅僅是因他要保全自己的門戶,到了無門可滅,對他恨得發火的人也拿他沒法。

    哈哈!這就是“貧賤驕人”者的面目!唯有正人君子雖然貧困,也不輕易求人,那狂生因貪杯好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