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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卷十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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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首詩說道:如有至情,就能堅貞相愛。

    相信了! 樂仲 樂仲是西安人。

    父親早死,母親遺腹生下他。

    母親信佛,不吃葷不喝酒。

    樂仲長大後,好酒貪吃。

    他心裡暗暗埋怨母親,每每勸母親吃肉食,母親呵斥他。

    後來母親得病,垂危時,極想吃肉。

    樂仲急忙中沒辦法弄到肉,便割左股肉進獻母親。

    母親病略好轉,悔恨破戒,絕食死去。

     樂仲更加悲痛,又用鋒利刀子割右股的肉,割得現出骨頭。

    家裡人一同搶救,敷藥包紮,不久就好了。

    他心裡想到母親苦苦守節,又哀痛母親愚蠢不吃肉,便焚燒所供的佛像,立下牌位祭祀母親,喝醉後對着牌位哀哭。

    二十歲才娶媳婦,仍是童身。

    娶妻三天,對人說:“男女同居,是天下最污穢的事,我确實不覺得快樂!”便休了妻子。

    嶽丈顧文淵,拜托親戚想挽回,再三求情,樂仲還是不同意。

    過了半年,顧便讓女兒改嫁了。

     樂仲鳏居二十年,行為更加放蕩。

    奴仆戲子都混在一起喝酒,同鄉人乞求什麼便給什麼。

    有個人說嫁女沒有鍋,他端起竈上的鍋送給他,自己就向鄰居借鍋做飯。

    幾個品性不好的人知道他的性情,每天都來哄騙他。

    有人借口賭博輸光了錢,故意對他哭泣,說追賬的很急,準備賣掉兒子。

    樂仲如數拿出繳租稅的錢,全給了人家。

    等到催租稅的官吏登門,便典當物産籌措。

    因此,家境日益衰落。

    原先樂仲富裕時,同堂子弟争相侍奉,家裡的東西任他們拿取,也不計較;等到樂仲困窘時,來看望他的極少,樂仲曠達毫不在意。

    碰上母親去世日,樂仲恰好生病,不能上墳,想叫子弟代為祭祀,各個子弟都借故推辭。

    樂仲便在家中用酒祭奠,對着靈牌痛哭。

    于是,沒有後代的悲哀,湧上心頭,因而病情越加嚴重。

    他昏迷中覺得有人撫摸,微微張開眼,一看正是母親。

    他吃驚地問:“母親怎麼來了?”母親回答:“因為家裡沒人上墳,便回家來享用,并看看你的病。

    ”樂仲問:“母親一直住在哪裡?”母親答道:“南海。

    ”撫摸完後,遍體清涼。

    清醒後睜眼四周一看,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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