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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卷十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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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啼哭的痕迹,對别人說:“母親有個萬一,我也決不再活!”夏氏稍好,她才高興起來。

    夏氏聽說後流下了眼淚,說:“我四十歲仍沒有孩子,隻要能生下一個像紉針這樣的閨女也就滿足了。

    ”夏氏從沒生育,過一年忽然生下個男孩,人們認為這是行善的報答。

     過了兩年,紉針年歲也不小了。

    虞小思和王家商量,不能堅守過去的婚約。

    王心齋說:“紉針在你家,婚姻隻由你做主。

    ”紉針十七歲,因為聰明漂亮,心靈手巧,人們一聽說紉針擇婚,求婚的一個接一個。

    夫妻要為紉針選擇富貴人家。

    黃某也派媒人來,虞小思厭惡他為富不仁,堅決拒絕。

    虞為紉針選擇了馮家。

    馮某是縣中名士,他兒子聰明能寫文章。

    他準備告訴王心齋,但他外出做生意還沒回家,虞便直接應承了這門親事。

    黃某從虞這裡得不到紉針,也假托做生意,找到王心齋所在的地方,設筵席邀請王;又再加資本幫助他經商,逐漸變得和洽起來。

    黃某便說他兒子聰明,自己出面做媒。

    王被他的情義所感動,又仰慕他的富裕,便和他訂下婚約。

    回家後,王心齋跑到虞家,但虞小思在前一天已經接受了馮家的婚書。

    他聽到王所說的,很不高興,便叫紉針出來,把情況告訴她。

    紉針發怒說:“債主是我們的仇人!要我去侍奉仇人,隻有一死!”王心齋覺得慚愧,托人告訴黃某說已與馮家訂婚。

    黃某氣憤地說:“紉針姓王,不姓虞。

    我訂約在前,他訂約在後,怎麼能背棄婚約?!”便控訴到縣令那裡,縣令以訂約在先想把紉針判給黃家。

    馮家說:“王某把女兒交給虞家,本來說婚嫁不再過問,況且我有婚書,他不過是舉杯喝酒時的談話罷了。

    ”縣令不能判決,準備看紉針自己願意随從誰。

    黃某又用金錢賄賂縣令,求縣令袒護他。

    因此一個多月沒有決斷。

     一天,有個舉人北上,官車經過東昌,派人打聽王心齋。

    正好問到虞小思,虞轉而問他。

    原來舉人姓傅,就是阿卯。

    他加入閩籍,十八歲已中了舉人,因以前有婚約,還沒婚配。

    他母親囑咐他順路拜訪王家,打聽紉針是否另許他人。

    虞大為高興,邀請傅舉人到家中,一一講述所受的遭遇。

    但是女婿遠道千裡而來,擔心沒有證據。

    傅舉人打開箱箧,取出王家當時的允婚書。

    虞叫來王心齋,驗證果然是真的,皆大歡喜。

    當縣令複審那天,傅舉人投帖拜谒縣令,這案子才結束。

    選擇吉日,約定日期,傅舉人便走了。

    會試後,傅舉人買了彩禮返回,住在他家以前的老房子裡,舉行迎親禮。

    中進士的喜報已經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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