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說權老實的妻子,名叫豔芳,是個村學究之女。
自小也教她讀書寫字,性極聰明。
父母因她姿貌出衆,不肯輕易許人。
十六歲上,有個考案首的童生央人作伐,父親料他有些出息,就許了他。
誰想做親一年就害弱病而死,豔芳守過周年,方才改嫁給權老實。
此婦雖好淫,頗知大體,每見婦人有淫佚之事,就在背後笑她。
嘗對女伴道:“我們前世不修,做了女子,一世不出閨門,不過靠着行房之事消遣一生,難道好叫做婦人的不要好色?隻是一夫一婦乃天地生成,父母配就,與他取樂自然該當。
若要相處别個男人,就是越禮犯分之事,丈夫曉得要打罵,旁人知道要談論。
且無論打罵不打罵,談論不談論,隻是這樁事體不幹就罷,要幹定要幹個像意。
畢竟是自家丈夫,要做事體兩個脫衣上床,有頭有腦,不慌不忙的做去,做到後來方才有些妙境。
那慌忙急促之中隻圖草草完事,不問中竅不中竅,着題不着題,有些甚麼趣味。
況且饑時不點,點時不饑,就像吃飲食一般,傷饑失飽反要成病。
那走邪路的女子,何不把後來相情人的眼睛留在當初擇婿。
若要慕虛名,揀個文雅的;若要圖外貌,選個标緻的;若不慕虛名,不圖外貌,單要幹房中的實事,隻消尋個精神健旺氣力勇猛的,自然不差。
何須丢了自己丈夫去尋别個?”那些女伴聽了都道:“過來的人,說話自然不同,句句親切有味。
”
怎見得她是過來的人?她當初做女兒的時節,也慕虛名,也圖外貌,也要幹實事。
及至嫁了那個童生,才也有幾分,貌也有幾分,隻道是三樣俱修的了,誰想本錢竟短小不過,精力又支持不來。
爬上身去肚子不曾猥得熱,就要下來。
豔芳是個勤力的人,那裡肯容他懶惰,少不得作興鼓舞,又要聳擁他上來。
本領不濟之人,經不得十分剝削,所以不上一年就害弱症而死。
他經過這一番挫折,就曉得“才貌”二字是中看不中用的東西,三者不可得兼甯可舍虛而取實。
所以後來擇婿,不要才貌,單選精神健旺、氣力勇猛的以備實事之用。
看見權老實,生的粗粗笨笨,精力如狼似虎,知道是有用之材,所以不問貧富,就嫁了他。
起先還單取精力,不知他的器械何如。
隻說力雄氣壯之夫,不必定用長槍大斧方能取勝,就是短兵薄刃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