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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回 朝荷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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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也不無微勞足祿的人,一旦要把他斥辱開去,委實也是一樁令人極感不快的事!然而他既已幹錯了事,又經徹查不枉,那末就非處罰他不可;要是我們輕輕地放過了他,不給他一些處罰,其結果必至使各省的巡撫,全把這廣東的巡撫做榜樣,一般也貪贓枉法起來,這還成什麼體統?所以依着律法而論,他所受的處罰真是再也公正不過的了;不過還有一些遺憾,雖然他是應該受罰的,但由我們這些僅能勉守法度的人去處罰他,終覺有些不安!你可聽人說過嗎?做父親的人逢到他的兒子幹錯了什麼事,不得已而要用手掌或棍棒去責打他的時候,他的心上總不免有一種很痛苦的感覺。

    ”什麼感覺呢?這個我倒還不曾聽人說過咧! “啊!是什麼啊?老佛爺能講給奴才聽聽嗎?”我很誠懇地請求着。

     “做父親的往往要揮着老淚,向他們的兒女們說道:‘我如今沒奈何而打你們一下,但我自己卻比受了十下還痛苦;我如果打你們十下,便等于打我自己一百下。

    你們的痛苦是在身上,我的痛苦卻在心裡!’現在我把這一個久立朝班的大臣,這樣處罰了,我自己心内所感到的痛苦,真也不輸如他所感到的咧!” “然而事情已是這樣了,我們必須趕快找些旁的事情來做,才好使我們把這些煩惱驅逐開去;要是不然的話,我們自動必能把這件事忘掉呢?但是我們真有非把它忘掉不可的必要,因為我們的朝臣太多了,以後怎會沒人有再犯罪;有人犯了罪,當然又不免要處罰了,假使一次一次的煩惱堆積起來,豈不要積得太多了?我們這樣身子不好的人,那裡禁受得起?弄得不好,給他們氣死了怕不不夠!但有什麼用呢?” 從太後上面這兩段談話上看來,伊老人家也還不無幾分能夠辨别是非的心;伊把那位廣東巡撫所幹的事也确認為非,可見伊尚不是全不辨黑白的人。

    據我平日留心體察,伊不但對于人家幹錯的事瞧得很清楚,便是伊自己有了什麼錯誤,也很能警覺,而且從不故意的文飾,每能很坦白地承認;當然伊老人家是絕對不會因幹錯了什麼而受人責罰,或自去向人道歉的。

     大緻是這樣的:譬如伊有一天,伊要我做一件什麼事情,我當時雖已覺得這是錯誤了,但為着不敢随便違抗伊的命令的緣故,仍照着伊的主意做了,待到做出來之後,當然大家都知道是錯了,可是誰也不敢批評,太後自己也隻當不曾瞧見一樣,一句話都不說,及至過了四五天或六七天,我們對于這事已經完全忘掉了,伊老人家卻還會自己招認起來了。

     “那天的事實在是我的錯!”伊總是這樣的說。

     我們聽伊說了,真恨不能答道:“本來就是你的錯啊!” 但我是決不敢如此放肆的,隻能心上這樣想罷了。

     現在再說太後為了不願再給那放逐廣東巡撫的一件事萦系在腦際,以緻使伊時感不快,于是伊就亟着要做些比較快樂的事,藉以忘掉所有的煩惱;伊想了好久,終于想出來了。

     “這幾天,荷花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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