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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回 李撫院受囑沉冤 何知府谕民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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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 民寞奚關痛養心,忍教三命把冤沉。

     中流堪羨何知府,愧殺堂堂李士林。

     話說縣主把張玉讦問道:“你既肯事後作證公堂,何不先事解紛,鄰舍救死,豈不好過伸冤?”張玉道:“情知衆寡不敵,權勢不登,初不意其刺殺,姑閉日以待其終止。

    ”縣主帶笑道:“你很口辯,據你說在外竊聽,事至刺殺,其時吵鬧嚎哭,四鄰是必共聞,不止你一人獨聞,豈有四鄰聞聲不救,必待你叫喊,然後齊出。

    本縣見你是個孤貧無賴之徒,串匪入室行劫,被馮氏母女知覺,你恐怕叫喊被獲,遂至趕狗窮追,反釀禍,竟将他母女殺死,希圖卸罪嫁禍權貴是真。

    不動刑法你決不肯招。

    ”罵罷,撒簽喝打。

    吓得百容心慌,連忙上前抱住泣訴道:“張玉為人,小民信得無他,太爺幸勿冤枉,還望施恩息怒,另捕真兇。

    ”縣主那裡肯聽,拍案喝打。

    衆役喝開百容,把張玉推翻在地,重責四十,打得張玉叫苦連天。

    百容見如此光景,連連叩頭替張玉分辯。

    張玉昏過哭道:“小民拚死拚生公常作證,實望青天拘兇償命,使白發紅顔伸冤地下。

     豈料黨惡封冤,屠證滅口,小民雖死,誓必陰噬胡賊,殺卻奸污,快息冤魂怨魄。

    ”縣主大怒喝叫左右夾起,衆役把張玉夾祝張玉昏迷數次。

    百容在旁淚下如雨,叩頭雪辯。

    縣主總不理,拍案喝招。

    張玉抵死嚎冤,罵不絕口。

    縣主連連拍案喝衆役抽緊夾棍。

    張玉抵擋不住,雙手一松雙眼一閉,昏死在地。

    縣主忙叫松夾,命取水沃噴,噴之不醒。

    百容見夾死張玉,忍不住大聲道:“太爺為朝廷命官,不是權門鷹犬,理應鋤強扶弱,保護小民。

    今兇手不追,證人夾死,雖則不民易虐,隻怕上司難欺!百容拚此微軀,勢必瀝情上控,看太爺能作威福否?”縣主勃然大怒道:“可惡刁民,利口犯上!本縣先把利害與你看!”喝命左右掌嘴。

    打得百容口血鼻血交流,忍痛大罵。

    縣主忙命把他監禁,将張玉死屍拖出,帶怒退堂。

    雷知縣枉斷此案,将苦主監禁,以免他上控。

    究竟心中不安,次日即打道到鎮國公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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