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動人樂章。
表現一抽象美麗印象,文字不如繪畫,繪畫不如數學,數學似乎又不如音樂。
因為大部分所謂“印象動人”,多近于從具體事實感官經驗而得到。
這印象用文字保存,雖困難尚不十分困難。
但由幻想而來的形式流動不居的美,就隻有音樂,或宏壯,或柔靜,同樣在抽象形式中流動,方可望能将它好好保存并加以重現。
試舉一例。
仿佛某時、某地、某人,微風拂面,山花照眼,河水渾濁而有生氣,上浮着菜葉。
有小小青蛙在河畔草叢間跳躍,遠處母黃牛在豆田阡陌間長聲喚子。
上遊或下遊不知誰處有造船人斧斤聲,遙度山谷而至。
河邊有紫花、紅花、白花、藍花,每一種花每一種顔色都包含一種動人的回憶和美麗聯想。
試摘藍花一束,抛向河中,讓它與菜葉一同逐流而去,再追索這花色香的曆史,則長發、清矑、粉臉、素足,都一一于印象中顯現。
似陌生,似熟習,本來各自分散,不相粘附,這時節忽拼合成一完整形體,美目含睇,手足微動,如聞清歌,似有愛怨。
……稍過一時,一切已消失無餘,隻覺一白鴿在虛空飛翔。
在不占據他人視線與其他物質的心的虛空中飛翔,一片白光蕩搖不定。
無聲、無香,隻一片白。
《法華經》雖有對于這種情緒極美麗形容,尚令人感覺文字大不濟事,難于捕捉這種境界。
……又稍過一時,明窗綠樹,已成陳迹。
惟窗前尚有小小紅花在印象中鮮豔奪目,如焚如燒。
這顆心也同樣如焚如燒。
……唉,上帝。
生命之火燃了又熄了,一點藍焰,一堆灰。
誰看到?誰明白?誰相信?
我說的是什麼?凡能著于文字的事事物物,不過一個人的幻想之糟粕而已。
天氣陰雨,對街瓦溝一片苔,因雨而綠,逼近眼邊。
心之所注,亦如在虛幻中因雨而綠,且開花似碎錦,一片芬芳,溫靜美好,不可用言語形容。
白日既去,黃昏随來,夜已深靜,我尚依然坐在桌邊,不知何事必須如此有意挫折自己肉體,求得另外一種解脫。
解脫不得,自然困縛轉加。
直到四點,聞雞叫聲,方把燈一扭熄,眼已潤濕。
看看窗間橫格已有微白。
如聞一極熟習語音,帶着自得其樂的神氣說:“荷葉田田,露似銀珠。
”不知何意。
但聲音十分柔美,因此又如有秀腰白齒,往來于一巨大梧桐樹下。
桐莢如小船,中有梧子。
思接手牽引,既不可及。
忽爾一笑,翻成愁苦。
凡此種種,如由莫紮克用音符排組,自然即可望在人間成一驚心動魄佚神蕩志樂章。
目前我手中所有,不過一支破筆,一堆附有各種曆史上的黴斑與俗氣意義文字而已。
用這種文字寫出來時,自然好像不免十分陳腐,相當頹廢,有些不可解。
四上帝吝于人者甚多。
人若明白這一點,必求其自取自用。
求自取自用,以“人”教育“我”是唯一方法。
教育“我”的事照例于“人”無損,擴大自我,不過更明白“人”而已。
天之予人經驗,厚薄多方,不可一例。
耳目口鼻雖同具一種外形,一種同樣能感受吸收外物外事本性,可是生命的深度,人與人實在相去懸遠。
讀萬卷書,行萬裡路,自然有浩浩然雍雍然書卷氣和豪爽氣。
然而識萬種人,明白萬種人事,從其中求同識差,有此一分知識,似乎也不是壞事。
知人方足以論世。
知人在大千世界中,雖隻占一個極平常地位,而且個體生命又甚短促,然而手腦并用,工具與觀念堆積日多,人類因之就日有進步,日趨複雜,直到如今情形。
所謂知人,并非認識其複雜,隻是歸納萬彙,把人認為一單純不過之“生物”而已。
極少人能違反生物原則,換言之,便是極少人能避免自然所派定義務,“愛”與“死”。
人既必死,即應在生存時知所以生。
故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
多數人以為能好好吃喝,生兒育女,即可謂知生。
然而尚應當有少數人,知生存意義,不僅僅是吃喝了事!愛就是生的一種方式,知道愛的也并不多。
我實需要“靜”,用它來培養“知”,啟發“慧”,悟徹“愛”和“怨”等等文字相對的意義。
到明白較多後,再用它來重新給“人”好好作一度诠釋,超越世俗愛憎哀樂的方式,探索“人”的靈魂深處或意識邊際,發現“人”,說明“愛”與“死”可能具有若幹新的形式。
這工作必然可将那個“我”擴大,占有更大的空間,或更長久的時間。
可是目前問題呢,我仿佛正在從各種努力上将自己生命縮小,似乎必如此方能發現自己,得到自己,認識自己。
“吾喪我”,我恰如在找尋中。
生命或靈魂,都已破破碎碎,得重新用一種帶膠性觀念把它粘合起來,或用别一種人格的光和熱照耀烘炙,方能有一個新生的我。
可是,這個我的存在,還為的是返照人。
正因為一個人的青春是需要裝飾的,如不能用智慧來裝飾,就用愚也無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