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寝具,最舒服的還是他的懷抱。
他真的超好睡。
原本兩人還在說一些情人笨話,說著說著,他居然就睡著了。
夏若晴看著他睡得心滿意足的樣子,覺得好氣又好笑,伸手戳了戳他的臉,他沒醒來,卻伸手把她往懷裡帶了一下──于是,她沒用的又心軟了。
小堂妹曾經問說,幹麼對他這麼執著啊?
小桃跟小光也這樣問過她。
老實說,她自己也不知道,雖然他人才小有,錢财也小有,但那畢竟都隻是小有,如果對照她為了讓他愛上她所花的心思,誘因明顯不太足。
隻能說,命運。
她就是喜歡他,就是忘不了他,就是想要他──其實也就這麼簡單而已。
夏若晴有一個大她十歲的堂姊很喜歡一首歌,叫做“愛情有什麼道理”,怎麼唱她其實不太記得了,但卻一直記得大堂姊每次唱完後,總是一副感慨萬千的表情,然後跟她說,小晴,如果将來遇到喜歡的人,隻要你們之間有任何一絲可能性,都不要放棄。
其實她沒有想過可能什麼,放棄什麼,隻知道,先努力再說。
如果最後最後,他已經有了别的女朋友,或者終究沒愛上她,那麼也沒關系,努力過,她就不會“如果當初嘗試一下,也許今天……”這種感慨,如果他愛上她,那麼,就是個很棒的……
很棒的結局,或者,很棒的開始。
暧昧期的結局,現實期的開始。
雖然他已經愛上她了,可是這樣還不夠,她要他更愛她,一天比一天愛,明天比今天愛,然後變成習慣,然後變成本能,最後,是狐狸晴要的最高境界,變成信仰。
一旦變成信仰,他們之間就不存在著問題這兩個字。
因為信仰是無條件的。
所以即使兩情相悅,也還是有好長的路要走。
扶著酸痛的腰走回編輯部,她對自己說,夏若晴,Fighting~Fighting~
***
這幾日,夏若晴跟賀以捷俨然過著半同居生活,當然,由于不想成為辦公室話題,所以兩人會盡力避免曝光。
一同出門,他在公司前一個捷運站放她下來,然後他開車進入地下停車場,她則再搭乘一站捷運,或者走過去,塑造十五至二十分鐘的時間差,回去也是依照相同方法。
不過一個多星期,他那個一房一廳的地方已經綿延了不少她的物品。
夏若晴很滿意這樣的結果。
她不可能每天住這裡──這幾天是以“小堂妹趁著春假跟同學出國玩”的理由天天在這,但春假再長,也不過就一個星期,下星期一她就得滾回去。
說來說去,也都是自作孽。
誰叫她以前塑造出一種“隻要晚歸,小堂妹就會跟爺爺奶奶告狀”的假象,當時隻是用見不到面來刺激感情加倍,計劃成功是成功,但也有後遺症,那就是,她得繼續維持這塊牛皮直到畢業。
她其實很想告訴他,其實小堂妹有男朋友,常常不回來,她呢也是,隻要一群同學約,半夜兩點來接她也可以,夏家家訓:“畢業前不準談戀愛,晚上不能超過十一點回家”是真的,但她跟小堂妹都互相掩護。
事實上來說,就算她把全部家當搬到這裡來,小堂妹也不會有意見,但她之前哀怨的說因為小堂妹會告狀,所以這不行,那不行,如果現在跟他說,這些規則不遵守也可以,好像給他莊孝為,所以,忍吧。
為了讓他在她滾回跟小堂妹的住處後,也常常想著她,她隻能東搬搬,西搬搬,讓他的房子個個角落充滿她的小物,讓他不想她都不行。
接著,就是電腦了。
她要在他的電腦裡加上一些她的“我的最愛”,隻要他一使用他自己的我的最愛,自然就會看到她的我的最愛──
打開首頁,日本賞櫻機票大特價。
唉,對欸,又是櫻花季節了。
嗯?奇怪,她怎麼覺得好像有什麼事情沒做?
櫻花季?櫻花季!到底是什麼事情啊?啊,那個──夏若晴突然想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