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祀:天、地、宗廟、五帝及追尊之帝、後。
中祀:社、稷、日、月、星、辰、嶽、鎮、海、渎、帝社、先蠶、七祀、文宣、武成王及古帝王、贈太子。
小祀:司中、司命、司人、司祿、風伯、雨師、靈星、山林、川澤、司寒、馬祖、先牧、馬社、馬步,州縣之社稷、釋奠。
而天子親祠者二十有四。
三歲一祫,五歲一禘,當其歲則舉。
其餘二十有二,一歲之間不能遍舉,則有司攝事。
其非常祀者,有時而行之。
而皇後、皇太子歲行一事者各一,其餘皆有司行一事。
凡歲之常祀二十有二:冬至、正月上辛,祈谷;孟夏,雩祀昊天上帝于圓丘;季秋,大享于明堂;臘,蠟百神于南郊;春分,朝日于東郊;秋分,夕月于西郊;夏至,祭地祇于方丘;孟冬,祭神州、地祇于北郊;仲春、仲秋上戊,祭于太社;立春、立夏、季夏之土王、立秋、立冬,祀五帝于四郊;孟春、孟夏、孟秋、孟冬、臘,享于太廟;孟春吉亥,享先農,遂以耕籍。
凡祭祀之節有六:一曰蔔日,二曰齋戒,三曰陳設,四曰省牲器,五曰奠玉帛、宗廟之晨一裸一,六曰進熟、饋食。
一曰蔔日。
凡大祀、中祀無常日者蔔,小祀則筮,皆于太廟。
蔔日,前祀四十有五日,蔔于廟南門之外,布蔔席闑西阈外。
太常卿立門東,太蔔正占者立門西,蔔正奠龜于席西首,灼龜之具在龜北,乃執龜立席東,北向。
太蔔令進受龜,詣卿示高,卿受視已,令受龜,少退俟命。
卿曰:“皇帝以某日祗祀于某。
”令曰:“諾。
”遂還席,西向坐。
命龜曰:“假爾太龜,有常。
”興,授蔔正龜。
蔔正負東扉坐,作龜,興。
令進,受龜,示卿。
卿受,反之。
令複位,東向,占之,不釋龜,進告于卿曰:“某日從。
”乃以龜還蔔正。
凡蔔日必舉初旬;不吉,即繇中及下,如初儀。
若筮日,則蔔正啟韇出策,兼執之,受命還席,以韇擊策,述命曰:“假爾太筮,有常。
”乃釋韇坐策,執卦以示,如蔔儀。
小祀筮日,則太蔔令莅之,日吉乃用,遇廢務皆勿避。
二曰齋戒。
其别有三:曰散齋,曰緻齋,曰清齋。
大祀,散齋四日,緻齋三日;中祀,散齋三日,緻齋二日;小祀,散齋二日,緻齋一日。
大祀,前期七日,太尉誓百官于
不供其事,國有常刑。
”于是乃齋。
皇帝散齋于别殿;緻齋,其二日于太極殿,一日于行宮。
前緻齋一日,尚舍奉禦設禦幄于太極殿西序及室内,皆東向。
尚舍直長張帷于前楹下。
緻齋之日,質明,諸衛勒所部屯門列仗。
晝漏上水一刻,侍中版奏“請中嚴”。
諸衛之屬各督其隊入陳于殿庭,通事舍人引文武五品已上袴褶陪位,諸侍衛之官服其器服,諸侍臣齋者結佩,詣閣奉迎。
二刻,侍中版奏“外辦”。
三刻,皇帝服衮冕,結佩,乘輿出自西房,曲直華蓋,警跸侍衛,即禦座,東向,侍臣夾侍。
一刻頃,侍中前跪奏稱:“侍中臣某言,請就齋室。
”皇帝降座入室,文武侍臣還本司,陪位者以次出。
凡豫祀之官,散齋理事如舊,唯不吊喪問疾,不作樂,不判署刑殺文書,不行刑罰,不預穢惡。
緻齋,唯行祀事,其祀官已齋而阙者攝。
其餘清齋一日。
三曰陳設。
其别有五:有待事之次,有即事之位,有門外之位,有牲器之位,有席神之位。
前祀三日,尚舍直長施大次于外壝東門之内道北,南向。
衛尉設文武侍臣之次于其前,左右相向。
設祀官次于東壝之外道南,從祀文官九品于其東,東方、南方朝集使又于其東,蕃客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