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道左。
皇帝入次,執經、侍講、執如意者與文武、學生皆就位堂下。
皇太子立于學堂門外,西向。
侍中奏“外辨”。
皇帝升北階,即坐。
皇太子乃入就位,在位皆再拜。
侍中敕皇太子、王公升,皆再拜,乃坐。
執讀、執經釋義。
執如意者以授侍講,秉詣論義坐,問所疑,退,以如意授執者,還坐,乃皆降。
若賜會,則侍中宣制,皇帝返次。
群官既會,皇帝還,監官、學生辭于道左。
皇帝孟春吉亥享先農,遂以耕藉。
前享一日,奉禮設禦坐于壇東,西向;望瘗位于壇西南,北向;從官位于内壝東門之内道南,執事者居後;奉禮位于樂縣東北,贊者在南。
又設禦耕藉位于外壝南門之外十步所,南向;從耕三公、諸王、尚書、卿位于禦坐東南,重行西向,以其推數為列。
其三公、諸王、尚書、卿等非耕者位于耕者之東,重行,西向北上;介公、酅公于禦位西南,南向北上。
尚舍設禦耒席于三公之北少西,南向。
奉禮又設司農卿之位于南,少退;諸執耒耜者位于公卿耕者之後、非耕者之前,西向。
禦耒耜一具,三公耒耜三具,諸王、尚書、卿各三人合耒耜九具。
以下耒耜,太常各令藉田農人執之。
皇帝已享,乃以耕根車載耒耜于禦者間,皇帝乘車自行宮降大次。
乘黃令以耒耜授廪犧令,橫執之,左耜置于席,遂守之。
皇帝将望瘗,谒者引三公及從耕侍耕者、司農卿與執耒耜者皆就位。
皇帝出就耕位,南向立。
廪犧令進耒席南,北向,解韬出耒,執以興,少退,北向立。
司農卿進受之,以授侍中,奉以進。
皇帝受之,耕三推。
侍中前受耒耜,反之司農卿,卿反之廪犧令,令複耒于韬,執以興,複位。
皇帝初耕,執耒者皆以耒耜授侍耕者。
皇帝耕止,三公、諸王耕五推,尚書、卿九推。
執耒者前受之。
皇帝還,入自南門,出内壝東門,入大次。
享官、從享者出,太常卿帥其屬耕于千畝。
皇帝還宮,明日,班勞酒于太極殿,如元會,不賀,不為壽。
藉田之谷。
斂而鐘之神倉,以拟粢盛及五齊、三酒,穰槁以食牲。
藉田祭先農,唐初為帝社,亦曰藉田壇。
貞觀三年,太宗将親耕,給事中孔穎達議曰:“《禮》:‘天子藉田南郊,諸侯東郊。
’晉武帝猶東南,今帝社乃東壇,未合于古。
”太宗曰:“《書》稱‘平秩東作’,而青辂、黛耜,順春氣也。
吾方位少一陽一,田宜于東郊。
”乃耕于東郊。
垂拱中,武後藉田壇曰先農壇。
神龍元年,禮部尚書祝欽明議曰:“《周頌·載芟》:‘春藉田而祈社稷。
’《禮》:‘天子為藉千畝,諸侯百畝。
’則緣田為社,曰王社、侯社。
今曰先農,失王社之義,宜正名為帝社。
”太常少卿韋叔夏、博士張齊賢等議曰:“《祭法》,王者立太社,然後立王社。
所置之地,則無傳也。
漢興已有官社,未立官稷,乃立于官社之後,以夏禹配官社,以後稷配官稷。
臣瓚曰:‘《高紀》,立漢社稷,所謂太社也。
官社配以禹,所謂王社也。
至光武乃不立官稷,相承至今。
’魏以官社為帝社,故摯虞謂魏氏故事立太社是也。
晉或廢或置,皆無處所。
或曰二社并處,而王社居西。
崔氏、皇甫氏皆曰王社在藉田。
按衛宏《漢儀》:‘春始東耕于藉田,引詩先農,則神農也。
’又《五經要義》曰:‘壇于田,以祀先農如社。
’魏秦靜議風伯、雨師、靈星、先農、社、稷為國六神。
晉太始四年,耕于東郊,以太牢祀先農。
周、隋舊儀及國朝先農皆祭神農于帝社,配以後稷。
則王社,先農不可一也。
今宜于藉田立帝社、帝稷,配以禹、棄,則先農、帝社并祠,葉于周之《載芟》之義。
”欽明又議曰:“藉田之祭本王社。
古之祀先農,句龍、後稷也。
烈山之子亦謂之農,而周棄繼之,皆祀為稷,共工之子曰後土,湯勝夏,欲遷而不可。
故二神,社、稷主也。
黃帝以降,不以羲、農列常祀,豈社、稷而祭神農乎?社、稷之祭,不取神農耒耜大功,而專于共工、烈山,蓋以三皇洪荒之迹,無取為教。
彼秦靜何人,而知社稷、先農為二,而藉田有二壇乎?先農、王社一也,皆後稷、句龍異名而分祭,牲以四牢。
”欽明又言:“漢祀禹,謬也。
今欲正王社、先農之号而未決,乃更加二祀,不可。
”叔夏、齊賢等乃奏言:“經無先農,《禮》曰‘王自為立社,曰王社。
’先儒以為在藉田也。
永徽中猶曰藉田,垂拱後乃為先農。
然則先農與社一神,今先農壇請改曰帝社壇,以合古王社之義。
其祭,準令以孟春吉亥祠後土,以句龍氏配。
”于是為帝社壇,又立帝稷壇于西,如太社、太稷,而壇不設方色,以異于太社。
開元十九年,停帝稷而祀神農氏于壇上,以後稷配。
二十三年,親祀神農于東郊,配以句芒,遂躬耕盡垅止。
肅宗乾元二年,诏去耒耜雕刻,命有司改造之。
天子出通化門,釋犮而入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