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八十四日退十二度三十六分。
又留,二十五日五百九十六分,小分七。
凡五星留日有分者,以初定見日分加之。
若滿行分法,去之,又增一日。
乃順,初日行六十分,日益疾一分,百一十四日行十九度四百三十七分。
而伏。
○熒惑
率七百三十八萬一千二百二十三。
終日七百七十九,行分六百二十六,小分三。
平見,入冬至初日,減萬六千三百五十四分。
乃日損所減五百四十五分。
入大寒,日增所加四百二十六分。
入雨水後,均加二十九日。
立夏初日,加萬九千三百九十二分。
乃日損所加二百一十三分。
入立秋初,依平。
入處暑,日增所減百八十四分。
入小雪後,均減二十五日。
初見,入冬至,初率二百四十一日行百六十三度。
自後二日損日度各一,自百二十八日,率百七十七日行九十九度,畢百六十一日。
又三日損一,盡百八十二日,率百七十日行九十二度,畢百八十八日。
乃三日益一,盡二百二十七日,率百八十三日行百五度。
又二日益一,盡二百四十九日,率百九十四日行百一十六度。
又每日益一,盡二百一十日,率二百五十五日行百七十七度,畢三百三十七日。
乃二日損一,盡大雪,複初見。
入小寒後,三日去日率一。
入雨水,畢立夏,均去日率二十。
自後三日減所去一日,畢小暑,依平,為定日率。
若入處暑,畢秋分,皆去度率六。
各依冬至後日數而損益之,又依所入之氣以減之,為前疾日度率。
若初行入大寒,畢大暑,皆差行,日益遲一分;其餘皆平行。
若入白露,畢秋分,初遲,日行半度,四十日行二十度。
即去日率四十、度率二十,别為半度之。
行訖,然後求平行分,續之。
以行分法乘度定率,如日定率而一,為平行分。
不盡,為小分。
求差行者,減日率一,又半之,加平行分,為初日行分。
各盡其日度而遲。
初日行三百二十六分,日益遲一分半,六十日行二十五度五分。
其前疾去度六者,行三十一度五分。
此遲初日加六十七分、小分六十分之三十六。
而留,十三日。
前疾去日者,分日于二留,奇從後留。
乃退,日百九十二分,六十日退十七度二十八分。
又留,十二日六百二十六分,小分三。
又順。
後遲,初日行二百三十八分,日益疾一分半,六十日行二十五度三十五分。
此遲在立秋至秋分者,加六度,行三十一度三十五分。
此遲初日加行分六十七、小分六十分之三十六。
而後疾。
入冬至,初率二百一十四日行百三十六度。
乃每日損一,盡三十七日,率百七十七日行九十九度。
又二日損一,盡五十七日,率百六十七日行八十九度,畢七十九日。
又三日益一,盡百三十日,率百八十四日行百六度。
又二日益一,盡百四十四日,率百九十一日行百一十三度。
又每日益一,盡百九十日,率二百三十七日行百五十九度。
又每日益二,盡二百日,率二百五十七日行百七十九度。
又每日益一,盡二百一十日,率二百六十七日行百八十九度,畢二百五十九日。
乃二日損一,畢大雪,複初。
後遲加六度者,此後疾去度率六,為定。
各依冬至後日數而損益之,為後疾日度率。
若入立夏,畢夏至,日行半度,盡六十日,行三十度。
若入小暑,畢大暑,盡四十日,行二十度皆去日度率,别為半度之。
行訖,然後求平行分,續之。
各盡其日度而伏。
○鎮星
率三百五十七萬八千二百四十六。
終日三百七十八,行分六十一。
平見,入冬至初日,減四千八百一十四分。
乃日增所減七十九分。
入小寒,均減九日。
乃每氣損所減一日。
入夏至初日,均減二日。
自後十日損所減一日。
小暑五日外,依平。
入大暑,日增所加百八十一分。
入處暑,均加九日。
入白露初日,加六千二分。
乃日損所加百三十三分。
入霜降,日增所減七十九分。
初見,順,日行六十分,八十三日行七度二百四十八分。
而留,三十八日。
乃退,日四十一分,百日退六度四十四分。
又留,三十七日六十一分。
乃順,日行六十分,八十三日行七度二百四十八分而伏。
○太白
率五百五十二萬六千二百。
終日五百八十三,行分六百二十,小分八。
晨見伏三百二十七日,行分六百二十,小分八。
夕見伏二百五十六日。
晨平見,入冬至,依平。
入小寒,日增所加六十六分。
入立春,畢立夏,均加三日。
小滿初日,加千九百六十四分。
乃日損所加六十分。
入夏至,依平。
入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