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
餘以百四十三約之。
其入或限者,以百五十二約之。
半已下,為半弱。
半已上,為半強。
以減十五,餘為日蝕之大分。
其同一陽一曆蝕者,其去交定分少于蝕定差六十已下者,皆蝕既。
已上者,以一陽一曆蝕定限加去交分,以九十約之。
其一陽一曆蝕者,置去交定分,亦以九十約之。
入或限者,以百四十三約之。
皆半已下,為半弱。
半已上,為半強。
命之,以十五為限,得日蝕之大分。
月在一陰一曆,初起西北,甚于正北,複于東北。
月在一陽一曆,初起西南,甚于正南,複于東南。
其蝕十二分已上,皆起于正西,複于正東。
凡日蝕之大分,皆因增二。
其一陰一曆去交定分多于蝕定差七十已上者,又增;三十五已下者,又增半。
其同一陽一曆去交定分少于蝕定差二十已下者,又增半;四已下者,又增少。
各為泛用刻率。
置去交定分,以交率乘之,二十乘交數除之;其月道與黃道同名者,以加朔望定小餘:異名者,以減朔、望定小餘:為蝕定餘。
如求發斂加時術入之,得蝕甚辰刻。
各置泛用刻率,副之。
以乘其日入轉損益率,如通法而一。
所得應朒者,依其損益;應朓者,損加、益減其副:為定用刻數。
半之,以減蝕甚辰刻,為虧初;以加蝕甚辰刻,為複末。
其月蝕,置定用刻數,以其日每更差刻除,為更數。
不盡,以每籌差刻除,為籌數。
綜之為定用更籌。
乃累計日入後至蝕甚辰刻,置之,以昏刻加日入辰刻減之,餘以更籌差刻除之。
所得命以初更籌算外,得蝕甚更籌。
半定用更籌減之,為虧初;加之,為複末。
按天竺俱摩羅所傳斷日蝕法,日躔郁車宮者,的蝕。
其餘據日所在宮,火星在前三及後五之宮,并伏一在日下,則不蝕。
若五星皆見,又水在一陰一曆及三星已上同聚一宿,則亦不蝕。
凡星與日别宮或别宿則易斷,若同宿則難。
天竺所雲十二宮,即中國之十二次。
郁車宮者,降婁之次也。
九服之地,蝕差不同。
先測其地二至及定春秋分中晷長短,與一陽一城每日中晷常數較取同者,各因其日蝕差為其地二至及定春秋分蝕差。
以夏至差減春分差,以春分差減冬至,各為率。
并二率,半之,六而一,為夏率。
二率相減,六而一,為總差。
置總差,六而一,為氣差。
半氣差,以加夏率,又以總差減之,為冬率。
冬率即冬至率。
每以氣差加之,各為每氣定率。
乃循積其率,以減冬至蝕差,各得每氣初日蝕差。
求每日,如一陽一城法求之。
若戴日之南,當計所在地,皆反用之。
○七曰步五星術
△歲星
終率百二十一萬二千五百七十九,秒六。
終日三百九十八,餘二千六百五十九,秒六。
變差三十四,秒十四。
象算九十一,餘二百三十八,秒五十七,微分十二。
爻算十五,餘百六十六,秒四十二,微分八十二。
△熒惹
終率二百三十七萬一千三,秒八十六。
終日七百七十九,餘二千八百四十三,秒八十六。
變差三十二,秒二。
象算九十一,餘二百三十八,秒四十三,微分八十四。
爻算十五,餘百六十六,秒四十,微分六十二。
△鎮星
終率百一十四萬九千三百九十九,秒九十八。
終日三百七十八,餘二百七十九,秒九十八。
變差二十二,秒九十二。
象算九十一,餘二百三十七,秒八十七。
爻算十五,餘百六十六,秒三十一,微分十六。
△太白
終率百七十七萬五千三十,秒十二。
終日五百八十三,餘二千七百一十一,秒十二。
中合日二百九十一,餘二千八百七十五,秒六。
變差三十,秒五十三。
象算九十一,餘二百三十八,秒三十四,微分五十四。
爻算十五,餘百六十六,秒三十九,微分九。
△辰星
終率三十五萬二千二百七十九,秒七十二。
終日百一十五,餘二千六百七十九,秒七十二。
中合日五十七,餘二千八百五十九,秒八十六。
變差百三十六,秒七十八。
象算九十一,餘二百四十四,秒九十八,微分六十。
爻算十五,餘百六十七,秒四十九,微分七十四。
辰法七百六十。
秒法一百。
微分法九十六。
置中積分,以冬至小餘減之,各以其星終率去之,不盡者,返以減終率;餘滿通法為日,得冬至夜半後平合日算。
各以其星變差乘積算,滿幹實去之;餘滿通法,為日。
以減平合日算,得入曆算數。
皆四約其餘,同于辰法。
及以一象之算除之,以少一陽一、老一陽一、少一陰一、老一陰一為次,起少一陽一算外。
餘以一爻之算除之;所得命起其象初爻算外,得外入爻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