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
初見,去日十四度,見。
入冬至,畢小寒,均減六日。
自入大寒後,日損百九分半。
入春分初日,依平。
自後日加百四十五分半。
入立夏,畢小滿,均加六日。
自入芒種後,日損百四十五分。
入夏至,畢立秋,均加四日。
自入處暑後,日損二百九十一分半。
入白露初日,依平。
自後日減八十七分。
入小雪,畢大雪,均減六日。
○熒惑
初見,去日十七度,見。
入冬至初日,減二十七日。
自後日損九百八十五分半。
入大寒初日,依平。
自後日加六百五十七分。
入驚蟄,畢谷雨,均加二十七日。
自入立夏後,日損三百二十三分。
入立秋,依平。
自入處暑後,日減三百二十三分。
入小雪,畢大雪,均減二十七日。
○鎮星
初見,去日十七度,見。
入冬至初日,減四日。
自後日益百四十五分半。
入大寒,畢春分,均減八日。
自入清明後,日損九十六分。
入小暑初日,依平。
自後日加百四十五分半。
入白露初日,加八日。
自後日損二百九十一分。
入秋分,均加四日。
自入寒露後,日損九十六分。
入小雪初日,依平。
自後日減百四十五分半。
○太白
初見,去日十一度。
夕見:入冬至初日,依平。
自後日減百六十三分。
入雨水,畢春分,均減九日。
自入清明後,日減百六十三分。
入芒種,依平。
自入夏至,日加百六十三分。
入處暑,畢秋分,均加九日。
自入寒露後,日損百六十三分。
入大雪,依平。
晨見:入冬至,依平。
入小寒後,日加百九分半。
入立春,畢立夏,均加三日。
入小滿後,日損百九分半。
入夏至,依平。
入小暑後,日減百九分半。
入立秋,畢立冬,均減三日。
入小雪後,日損百九分半。
○辰星
初見,去日十七度。
夕見:入冬至,畢清明,依平。
入谷雨,畢芒種,均減二日。
入夏至,畢大暑,依平。
入立秋,畢霜降,應見不見。
其在立秋及霜降二氣之内者,去日十八度外,三十六度内,有水、火、土、金一星已上者,見。
入立冬,畢大雪,依平。
晨見;入冬至,均減四日。
入小寒,畢雨水,均減三日。
其在雨水氣内,去日度如前,晨無水、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不見。
入驚蟄,畢立夏,應見不見。
其在立夏氣内,去日度如前,晨有水、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亦見。
入小滿,畢寒露,依平。
入霜降,畢立冬,均加一日。
入小雪,畢大雪,依平。
○五星變行加減差日度率
△歲星
前順:差行。
百一十四日,行十八度九百七十一分。
先疾,二日益遲三分。
前留:二十六日。
前退:差行。
四十二日,退六度。
先遲,日益疾二分。
後退:差行。
四十二日,退六度。
先疾,日益遲二分。
後留:二十五日。
後順:差行。
百一十四日,行十八度九百七十一分。
先遲,二日益疾三分。
日盡而夕伏。
△熒惑
前疾:入冬至初日,二百四十三日行百六十五度。
自後三日損日度各二。
小寒初日,二百三十三日行百五十五度。
自後二日損日度各一。
谷雨四日,依平。
畢小滿九日,百七十八日行百度。
自九日後,三日損日度各一。
夏至初日,依平。
畢六日,百七十一日行九十三度。
自六日後,每三日益日度各一。
立秋初日,百八十四日行百六度。
自後每日益日度各一。
白露初日,二百一十四日行百三十六度。
自後五日益日度各六。
秋分初日,二百三十二日行百五十四度。
自後每日益日度各一。
寒露初日,二百四十七日行百六十九度。
自後五日益日度各三。
霜降五日,依平。
畢立冬十三日,二百五十九日行百八十一度。
自入十三日後,二日損日度各一。
前遲:差行。
入冬至,六十日行二十五度;先疾,日益遲三分。
自入小寒後,三日損日度各一。
大寒初日,五十五日行二十度。
自後三日益日度各一。
立春初日,畢清明,平,六十日行二十五度。
自入谷雨,每氣損度一。
立夏初日,畢小滿,平,六十日行二十三度。
自入芒種後,每氣益一度。
夏至初日,平。
畢處暑,六十日行二十五度。
自入白露後,三日損度一。
秋分初日,六十日行二十度。
自後每日益日一,三日益度二。
寒露初日,七十五日行三十度。
自後每日損日一,三日損度一。
霜降初日,六十日行二十五度。
自後二日損度一。
立冬一日,平。
畢氣末,六十日行十七度。
自小雪後,五日益度一。
大雪初日,六十日行二十度。
自後三日益度一。
前留:十三日前疾減一日率者,以其差分益此留及遲日率。
前疾加日率者,以其差分減此留及後遲日率。
退行:入冬至初日,六十三日行二十二度。
自後四日益度一。
小寒一日,六十三日行二十六度。
自入小寒一日後,三日半損度一。
立春三日,平。
畢雨水,六十三日退十七度。
自入驚蟄後,二日益日度各一,驚蟄八日,平。
畢氣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