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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五十四 裴崔盧李王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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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之,特官其一子。

    從願請贈其父敬一為鄭州長史,制可。

    初,高宗時,吏部号稱職者裴行儉、馬載,及是,從願與李朝隐為有名,故号“前有裴、馬,後有盧、李”。

     開元四年,玄宗悉召縣令策于廷,考下第者罷之。

    從願坐拟選失實,下遷豫州刺史。

    政嚴簡,奏課為天下第一,寶書勞問,賜絹百匹。

    召為工部侍郎,遷尚書左丞、中書侍郎,以工部尚書留守東都,代韋抗為刑部尚書。

    數充校考使,升退詳确。

     禦史中丞宇文融方用事,将以括田戶功為上下考,從願不許,融恨之,乃密白“從願盛殖産,占良田數百頃”,帝自此薄之,目為多田翁。

    後欲用為相屢矣,卒以是止。

    十八年,複為東都留守,坐子起居郎論輸籴于官取利多,貶绛州刺史,遷太子賓客。

    二十年,河北饑,诏為宣撫處置使,發倉廥赈饑民。

    使還,乞骸鼻,授吏部尚書緻仕,給全祿終身。

    卒,贈益州大都督,谥曰文。

     李朝隐,字光國,京兆三原人。

    明法中第,調臨汾尉,擢至大理丞。

    武三思構五王,而侍禦史鄭愔請誅之,朝隐獨以“不經鞫實,不宜輕用法”,忤旨,貶嶺南醜地。

    宰相韋巨源、李峤言于中宗曰:“朝隐素清正,一日遠逐,恐駭天下。

    ”帝更以為聞喜令。

     遷侍禦史、吏部員外郎。

    時政出權幸,不關兩省而内授官,但斜封其狀付中書,即宣所司。

    朝隐執罷千四百員,怨诽嘩騰,朝隐胖然無避屈。

    遷長安令,宦官闾興貴有所幹請,曳去之。

    睿宗嘉歎,後禦承天門,對百官及朝集使褒谕其能,使遍聞之。

    進太中大夫一階,賜中上考、絹百匹,以旌剛烈。

    成安公主奪民園,不酬直,朝隐取主奴杖之,由是權豪斂伏。

    為執政所擠,出通州都督,徙绛州刺史。

    開元初,遷吏部侍郎,铨叙明審,與盧從願并授一子官。

    久之,以策縣令有下第,降滑州刺史,徙同州。

    玄宗東幸,召見慰勞,賜以衣、帛。

    擢河南尹,政嚴清,一奸一人不容息。

    太子舅趙常奴怙勢橫闾裡,朝隐曰:“此不繩,不可為政。

    ”執而悟辱之,帝賜書慰勉。

     入為大理卿。

    武強令裴景仙丐贓五千匹,亡命,帝怒,诏殺之。

    朝隐曰:“景仙,其先寂有國功,載初時,家為酷吏所破,誅夷略盡,而景仙獨存,且承嫡,于法當請。

    又丐乞贓無死比,藉當死坐,猶将宥之,使私廟之祀無餒魂可也。

    ”帝不許,固請曰:“生殺之一柄一,人主專之;條别輕重,有司當守。

    且贓惟枉法抵死,今丐贓即斬,後有枉法,亦又何加?且近發德音,杖者聽減,流者給程,豈一景仙獨過常法?”有诏決杖百,流嶺南。

     朝隐更授岐州刺史,母喪解。

    召為揚州大都督府長史,固辭,見聽。

    時年已衰,而笃于孝,自緻毀瘠,士人以為難。

    明年,诏書敦遣揚州就職。

    還為大理卿,封金城伯,代崔隐甫為禦史大夫。

    天下以其有素望,每大夫缺,冀朝隐得之。

    及居職,不争引大體,惟先細務,由是名少衰。

    進太常卿,出為嶺南采訪處置使,兼判廣州。

    卒于官,贈吏部尚書,官給車槥北還,谥曰貞。

     王丘,字仲山,同晈從子也。

    父同晊,終太子左庶子。

    丘十一擢童子科,它童皆專經,而獨屬文,由是知名。

    及冠,舉制科中第,授奉禮郎。

    氣象清古,行修絜,于詞賦尤高。

    族人方慶及魏元忠更薦之,自偃師主簿擢監察禦史。

     開元初,遷考功員外郎。

    考功異時多請托,進者濫冒,歲數百人。

    丘務核實材,登科才滿百,議者謂自武後至是數十年,采錄一精一明無丘比。

    其後席豫、嚴挺之亦有稱,然出丘下。

    遷紫微舍人、吏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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