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臣之象。
恐陛下左右有一奸一臣擅權,懷謀上之心。
臣聞百王之失,皆由權移于下,故曰:‘人主與人權,猶倒持太阿,授之以一柄一。
’夫天降災異,欲人主感悟,願深察天變,杜絕其萌。
且陛下承天後、和帝之亂,府庫未充,冗員尚繁,戶口流散,法出多門,赇谒大行,趨競彌廣。
此弊未革,實陛下庶政之阙也,臣不勝惓惓。
願斥屏群小,不為慢遊,出不禦之女,減不急之馬,明選舉,慎刑罰,杜僥幸,存至公,雖有旱風之變,不足累聖德矣。
”
始,兢在長安、景龍間任史事,時武三思、張易之等監領,阿貴朋佞,釀澤浮辭,事多不實。
兢不得志,私撰《唐書》、《唐春秋》,未就。
至是,丐官筆劄,冀得成書。
诏兢就集賢院論次。
時張說罷宰相,在家修史。
大臣奏國史不容在外,诏兢等赴館撰錄。
進封長垣縣男。
久之,坐書事不當,貶荊州司馬,以史草自随。
蕭嵩領國史,奏遣使者就兢取書,得六十馀篇。
累遷洪州刺史,坐累下除舒州。
天寶初,入為恒王傅。
雖年老衰偻甚,意猶願還史職。
李林甫嫌其衰,不用。
卒,年八十。
兢叙事簡核,号良史。
晚節稍疏牾。
時人病其太簡。
初與劉子玄撰定《武後實錄》,叙張昌宗誘張說誣證魏元忠事,頗言“說已然可,賴宋璟等邀勵苦切,故轉禍為忠,不然,皇嗣且殆。
”後說為相,讀之,心不善,知兢所為,即從容謬謂曰:“劉生書魏齊公事,不少假借,奈何?”兢曰:“子玄已亡,不可受誣地下。
兢實書之,其草故在。
”聞者歎其直。
說屢以情蕲改,辭曰:“徇公之情,何名實錄?”卒不改。
世謂今董狐雲。
韋述,弘機曾孫。
家廚書二千卷,述為兒時,誦憶略遍。
父景駿,景龍中為肥鄉令,述從到官。
元行沖,景駿姑子也,為時儒宗,常載書數車自随。
述入其室觀書,不知寝食,行沖異之,試與語前世事,孰複詳谛,如指掌然。
使屬文,受紙辄就。
行沖曰:“外家之寶也。
”舉進士,時述方少,儀質陋侻,考功員外郎宋之問曰:“童子何業?”述曰:“一性一嗜書,所撰《唐春秋》三十篇,恨未畢,它唯命。
”之問曰:“本求茂才,乃得遷、固。
”遂上第。
開元初,為栎一陽一尉。
秘書監馬懷素奏述與諸儒即秘書續《七志》,五年而成。
述好譜學,見柳沖所撰《姓族系錄》,每私寫懷之,還舍則又繕錄,故于百氏源派為詳,乃更撰《開元譜》二十篇。
累除右補阙。
張說既領集賢院,薦述為直學士,遷起居舍人。
從封太山,奏《東封記》,有诏褒美。
先是,诏修《六典》,徐堅構意歲餘,歎曰:“吾更修七書,而《六典》曆年未有所适。
”及蕭嵩引述撰定,述始摹周六官領其屬,事歸于職,規制遂定。
初,令狐德棻、吳兢等撰武德以來國史,皆不能成。
述因二家參以後事,遂分紀、傳,又為例一篇。
嵩欲蚤就,複奏起居舍人賈登、著作佐郎李銳助述績。
逮成,文約事詳,蕭穎士以為谯周、陳壽之流。
改國子司業,充集賢學士,累遷工部侍郎,封方城縣侯。
述典掌圖書,餘四十年,任史官二十年,淡榮利,為人純厚長者,當世宗之。
接士無貴賤與均。
蓄書二萬卷,皆手校定,黃墨一精一謹,内秘書不逮也。
古草隸帖、秘書、古器圖譜無不備。
安祿山亂,剽失皆盡,述獨抱國史藏南山。
身陷賊,污僞官。
賊平,流渝州,為刺史薛舒所困,不食死。
廣德初,甥蕭直為李光弼判官,詣阙奏事稱旨。
因理述“蒼卒奔一逼一,能存國史,賊平,盡送史官于休烈,以功補過,宜蒙恩宥。
”有诏贈右散騎常侍。
韋氏之顯者,孝友、詞學則承慶、嗣立,邃音樂有萬石,達禮儀則叔夏,史才博識有述。
所著書二百馀篇行于時。
弟逌、迪,學業亦亞述。
與逌對為學士,與迪并禮官,搢紳高之。
時趙冬曦兄弟亦各有名。
張說嘗曰“韋、趙兄弟,人之杞梓”雲。
蔣乂,字德源,常州義興人,徙家河南。
祖環,開元中弘文館學士。
父将明,天寶末,辟河中使府。
安祿山反,以計佐其帥,全并、潞等州。
兩京陷,被拘,乃一陽一狂以免。
虢王巨引緻幕府,曆侍禦史,擢左司郎中、國子司業、集賢殿學士。
乂一性一銳敏,七歲時,見庾信《哀江南賦》,再讀辄誦。
外祖吳兢位史官,乂幼從外家學,得其書,博覽強記。
逮冠,該綜群籍,有史才,司徒楊绾尤稱之。
将明在集賢,值兵興,圖籍殽舛,白宰相請引乂入院,助力整比。
宰相張镒亦奇之,署集賢小職。
乂料次逾年,各以部分,得善書二萬卷。
再遷王屋尉,充太常禮院修撰。
貞元九年,擢右拾遺、史館修撰。
德宗重其職,先召見延英,乃命之。
張孝忠子茂宗尚義章公主,母亡,遺言丐成禮。
帝念孝忠功,即日召為左衛将軍,許主下降。
乂上疏,以為:“墨缞禮本緣金革,未有奪喪尚主者。
缪盩典禮,違人情,不可為法。
”帝令中使者谕茂宗之母一之請,乂意殊堅。
帝曰:“卿所言,古禮也。
今俗借吉而婚不為少。
”對曰:“俚室窮人子,旁無至親,乃有借吉以嫁,不聞男冒兇而娶。
陛下建中诏書,郡、縣主當婚,皆使有司循典故,毋用俗儀。
公主春秋少,待年不為晚,請茂宗如禮便。
”帝曰:“更思之。
”會太常博士韋彤、裴堪谏曰:“婚禮,主人幾筵聽命,稱事立文,謂之嘉,所以承宗廟,繼後嗣也。
喪禮,創巨者日久,痛甚者愈遲,二十五月而畢,謂之兇,所以送死報終,示有節也。
故夫義婦聽,父慈子孝。
昔魯侯改服,晉襄墨缞,緣金革事則有權變。
安有釋缞服,衣冕裳,去垩室,行親迎,以兇渎嘉,為朝廷爽法?”疏入,帝迂其言,促行前诏,然心嘉乂有守。
十八年,遷起居舍人,轉司勳員外,皆兼史任。
帝嘗登淩煙閣,視左壁頹剝,題文漫缺,行才數字,命錄以問宰相,無能知者。
遽召乂至,答曰:“此聖曆中侍臣圖贊。
”帝前口以誦補,不失一字。
帝歎曰:“雖虞世南默寫《列女傳》,不是過。
”會诏問神策軍建置本末,中書讨求不獲,時集賢學士甚衆,悉亡以對。
乃訪乂,乂條據甚詳。
宰相高郢、鄭珣瑜歎曰:“集賢有人哉!”明日,诏兼判集賢院事。
父子為學士,儒者榮之。
順宗既葬,議祧廟,有司以中宗中興之君,當百代不遷。
宰相問乂,乂曰:“中宗即位,春秋已壯,而母後篡奪以移神器,賴張柬之等國祚再複,蓋曰反正,不得為中興。
凡非我失之,自我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