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則景帝親盡,主應在祧,反配天地,禮不相值。
夫所謂始祖者,經綸草昧,功普體大,以比元氣含覆廣大者也。
故曰萬物之始,天也;人之始,祖也;日之始,至也。
掃地而祭,則質;器用陶匏,則一性一;牲用犢,則誠;兆于南郊,則就一陽一。
至尊至質,不敢同于先祖也。
”《白虎通議》曰:‘祭天歲一者何?事之不敢黩也。
’故因歲之一陽一氣始達而祭之。
今一歲四祭,黩莫大焉。
上帝五帝,祀阙不一舉,怠孰甚焉?黩與怠,皆失也。
臣聞親有限,祖有常,聖人制禮不以情變。
唐家累聖,曆祀百年,非不知景帝為始封。
當時通儒钜工尊高祖以配天,宗太宗以配上帝,人神克厭,為日既久。
乃今以神堯降侑含樞紐,而太宗仍配上帝,則樞紐上帝佐也。
以子先父,非天地祖宗之意。
”
八曰:“景皇帝非造我區夏,不得與夏之禹、商之契、周之稷、漢高帝、魏武帝、晉宣帝、唐神堯皇帝并功,則陟配圜丘,上與天匹,曾謂圜丘不如林放乎?”
九曰:“魏以武帝、晉以宣帝為始祖者,夫一操一與懿皆人傑也。
擁天下強兵,挾弱主,制海内之命,名雖為臣,勢實為君,後世因之以成帝業,尊而祖之,不亦可乎?”
十曰:“神堯拯隋室之亂,振臂大呼,濟人塗炭,汛掃蕩攘,群兇無馀,出入不數年而成王業,漢祖之功不能加焉。
夏以禹,漢以高帝,我以神堯為始祖,訂夏法漢,于義何嫌?今颀、崇敬革天對,易祖廟,事之大者不稽于古,難以疑文僻說定之。
臣官以谏為名,不敢不盡愚。
”
議聞,代宗不韪其言。
其後名儒大議,而景帝配天卒著于禮。
俄遷京兆尹,頗以治稱。
京師苦樵薪乏,幹度開漕渠,興南山谷口,尾入于苑,以便運載。
帝為禦安福門觀之。
幹密具同船作倡優水嬉,冀以媚帝。
久之,渠不就。
俄改刑部侍郎。
魚朝恩敗,坐交通,出為桂管觀察使。
大曆八年,複召為京兆尹。
時大旱,幹造土龍,自與巫觋對舞,彌月不應。
又禱孔子廟,帝笑曰:“丘之禱久矣。
”使毀土龍,帝減膳節用,既而霪雨。
十三年,泾水擁隔,請開鄭、白支渠,複秦、漢故道以溉民田,廢碾硙八十馀所。
幹一性一貪暴,既複用,不暇念治,專徇财色,附會嬖近,挾左道希主恩,帝甚惑之。
德宗在東宮,幹與宦者特進劉忠翼一陰一謀,幾危宗嗣。
及即位,又詭道希進,密乘車谒忠翼。
事覺,除名長流,既行,市人數百群噪投礫從之,俄賜死藍田驿。
忠翼本名清潭,與左衛将軍董秀皆有一寵一于代宗。
當盛時,爵賞在其口吻,掊冒财賄,赀産累皆巨萬。
至是,積前罪,并及誅。
楊炎,字公南,鳳翔天興人。
曾祖大寶,武德初為龍門令,劉武周攻之,死于守,贈全節侯。
祖哲,以孝行稱。
父播,舉進士,退居求志,玄宗召拜谏議大夫,棄官歸養。
肅宗時,即家拜散騎常侍,号玄靖先生。
炎美須眉,峻風宇,文藻雄蔚,然豪爽尚氣。
河西節度使呂崇贲辟掌書記。
神烏令李太簡嘗醉辱之,炎令左右反接,搒二百馀,幾死,崇贲一愛一其才,不問。
李光弼表為判官,不應。
召拜起居舍人,固辭。
父喪,廬墓側,号慕不廢聲,有紫芝白雀之祥,诏表其闾。
炎三世以孝行聞,至門樹六阙,古所未有。
終喪,為司勳員外郎,遷中書舍人,與常衮同時知制诰。
衮長于除書,而炎善德音,自開元後言制诏者,稱“常楊”雲。
宰相元載與炎同郡,炎又元出也,故擢炎吏部侍郎、史館脩撰。
載當國,一陰一擇才可代己者,引以自近,初得禮部侍郎劉單,會卒,複取吏部侍郎薛邕,邕坐事貶,後得炎,親重無比。
會載敗,坐貶道州司馬。
德宗在東宮,雅知其名,又嘗得炎所為《李楷洛碑》,寘于壁,日諷玩之。
及即位,崔祐甫薦炎可器任,即拜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舊制,天下财賦皆入左藏庫,而太府四時以數聞,尚書比部覆出納,舉無幹欺。
及第五琦為度支、鹽鐵使,京師豪将求取無節,琦不能禁,乃悉租賦進大盈内庫。
天子以給取為便,故不複出。
自是天下公賦為人君私藏,有司不得計赢少。
而宦官以冗名持簿者三百人,奉給其間,根柢連結不可動。
及炎為相,言于帝曰:“财賦者,邦國大本,而生人之喉命,天下治亂重輕系焉。
先朝權制,以中人領其職,五尺宦豎,一操一邦之一柄一,豐儉盈虛,雖大臣不得知,則無以計天下利害。
陛下至德,惟人是恤,參計敝蠹,莫與斯甚。
臣請出之,以歸有司。
度宮中經費一歲幾何,量數奉入,不敢以阙。
如此,然後可以議政,惟陛下審察。
”帝從之。
乃诏歲中裁取以入大盈,度支具數先聞。
初,定令有租賦庸調法,自開元承平久,不為版籍,法度玩敝。
而丁口轉死,田畝換易,貧富升降,悉非向時,而戶部歲以空文上之。
又戍邊者,蠲其租、庸,六歲免歸。
玄宗事夷狄,戍者多死,邊将諱不以聞,故貫籍不除。
天寶中,王钅共為戶口使,方務聚斂,以其籍存而丁不在,是隐課不出,乃按舊籍,除當免者,積三十年,責其租、庸,人苦無告,故法遂大敝。
至德後,天下兵起,因以饑疠,百役并作,人戶凋耗,版圖空虛。
軍國之用,仰給于度支、轉運使;四方征鎮,又自給于節度、都一團一練使。
賦斂之司數四,莫相統攝,綱目大壞。
朝廷不能覆諸使,諸使不能覆諸州。
四方貢獻,悉入内庫,權臣巧吏,因得旁緣,公托進獻,私為贓盜者,動萬萬計。
河南、山東、荊襄、劍南重兵處,皆厚自奉養,王賦所入無幾。
科斂凡數百名,廢者不削,重者不去,新舊仍積,不知其涯。
百姓竭膏血,鬻親一愛一,旬輸月送,無有休息。
吏因其苛,蠶食于人。
富人多丁者,以宦、學、釋、老得免,貧人無所入則丁存。
故課免于上,而賦增于下。
是以天下殘瘁,蕩為浮人,鄉居地著者百不四五。
炎疾其敝,乃請為“兩稅法”以一其制。
凡百役之費,一錢之斂,先度其數而賦于人,量出制入。
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
不居處而行商者,在所州縣稅三十之一,度所取與居者均,使無僥利。
居人之稅,秋夏兩入之,俗有不便者三之。
其租、庸、雜徭悉省,而丁額不廢。
其田畝之稅,率以大曆十四年墾田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