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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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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對彼此已經沒有感覺,沒有必要一起生活。

    分手之後,他們反而還能像朋友。

    事實,也的确如此。

     席湘靡心底明白,要不是有她,他們恐怕十個月就已經分手。

    算了,不管怎麼說,父母也為她這個“自行報到的天使”努力過十年……啊!别想這個了。

     看着十八歲就當她父親,如今也不過才四十出頭的席漢德,潇灑迷人,笑起來時甚至還有些年輕人的腼腆,她開始替相撲選手說話:“爸!相撲是兩個肥仔在扭打的比賽沒錯,可是要想辦法在短時間,使對手出場或摔倒在地上,收放拿捏也是要用智力的……”說到一半,她突然歎口氣,因為爸爸根本沒在聽,于是她改口問:“爸,你這回特地來日本看我,有重要的事嗎?” 席漢德是個十分忙碌的人,難得他來日本看她,她才想帶父親看點在日本以外都看不到的比賽嘛!其實她也沒多少興趣,隻是想爸爸可能會喜歡也不一定。

     現在,她知道席漢德對日本相撲的感想了:兩團在打架的肥肉。

    他們父女倆,不太可能再一起出現在相撲場。

    這一點,他們都有相同的感覺。

     還真怕女兒不問,他沒機會說哩!聽到女兒終于主動提起,席漢德的精神立即抖擻,露出詭異的笑容。

     “湘靡,你二十二歲了。

    ” “爸爸,你認為我不知道嗎?”拜托,她自個兒幾歲還用問别人不成!“你忘了我和你母親的約定嗎?”席漢德笑望着女兒提醒道。

    這件事,他和雅子在湘靡十六歲時,就已經告訴過她。

     席湘靡愣愣地望着爸爸的臉,不禁啞啞低喃:“爸……你說的……該不會是……” 結婚前歸母親,她住日本;結婚後歸父親,她得住在中國。

     不管當初離婚時,他們夫妻倆是怎麼讨論出這個結果,印象中,爸爸曾經告訴她,既然她結婚後得住中國,自然就得嫁給中國人。

     如果女兒在二十二歲之前,沒有找到足以論及婚嫁的對象,席漢德就開始尋覓良婿,好讓她在兩年之後,也就是二十四歲時嫁到中國…… 之所以是二十四歲,是因為席漢德和河内雅子的約定裡,席湘靡得陪母親到二十四歲才能出嫁。

     也不是硬性強迫,女兒若是有心愛的對象,席漢德則不勉強;若沒有,就輪到他這個當老爸的做主。

    這些,他們都很清楚地告訴過席湘靡。

     她沒有忘,可是…… 十六歲時,她隻當父母在開玩笑,難不成他們玩真的?!不會吧!她當時還滿不在乎地回答:“好好好,随你們高興啦!” 不能随他們高興? 廢話!那是她的終、身、大、事耶!早知道爸媽一直都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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