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出國多了一點點。
因為我自己賺的不多,又不肯拖累父母,但是略略請父母在經濟上幫了我一下,也不打算用錢的,隻為了一份安全感,将錢存入了銀行。
那第二次再去西班牙,我沒有去住宿舍。
看報紙,跟三個西班牙女孩合租了一幢極小的公寓,兩個人一間。
找到了一個工作,在一間小學裡教英文,收入隻有四千台币左右,因為英文課一周才隻有四小時。
就用這相當于四千塊台币的金錢,付房租、買夥食、補皮鞋,偶爾還可以買一件減價的衣服。
那時候,我以前的男朋友荷西又出現了。
當他來過我的公寓,發覺除了一張全家人的照片被我貼在床邊之外,什麼裝飾品都沒有時,他看上去有些難過,也不說什麼。
那時候他兵役剛剛服完,也是一貧如洗。
有一日荷西跟着姐姐回到故鄉去,離開了馬德裡三天,他叫我也跟去,我因經濟環境實在拮據,不肯動一下。
怕一動了,又得花錢。
就在荷西旅行回來的那個晚上,他急匆匆的趕來看我,遞給我一個小包裹,打開來一看,就是照片中的那個陶土瓶子——可以用它來放發夾和橡皮筋。
好驕傲的把它放在床邊的小櫃子上,成了我在國外生活中第一個裝飾品。
一直很愛它,紀念性太高,舍不得将它給人,就一直跟着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