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許多年以前,有一個人,是北非撒哈拉沙漠的居民,他的名字叫做伊地斯。
當年的伊地斯常常到我們家來,向我的先生借用潛水器材,他借去了潛水的東西之後,總要消失十多天才回鎮上來。
後來我們聽人說起才知道伊地斯去了西屬沙漠的海岸,用空氣瓶下海捉龍蝦,然後賣給在沿岸打魚的西班牙漁船,每去一次,可以賺一個月的生活費回來。
我的先生一向堅決反對背着空氣瓶下海打漁或捉任何生物,總是說,肺潛是合法的,一口氣潛下去一趟,打不着也算了,如果在水中帶着空氣瓶,好整以暇的在水裡打獵,如果人人這麼做,海洋的生物便受不到保護,再說,龍蝦是一種生長緩慢而又稀少的高貴珍寶,像伊地斯那種捉法,每次好幾麻袋,的确是太過了,包括尺寸很小的龍蝦也是不放過的。
後來伊地斯再來家借器材,就借不到了。
我跟他說,我們打魚是用肺潛的,龍蝦絕對不去捉,這在當時的西屬撒哈拉,就跟野羚羊不許射獵一樣,是為着保護稀少動物所定的法律。
伊地斯趁着我先生不在家,又來借器材,說他有家小要養,這次隻打大群的紅魚,保證不去捉龍蝦了。
我又借給了他,說好是最後一次,借了之後心虛得厲害,瞞着先生,怕他知曉了要怪責。
沒過幾日,伊地斯來還東西,同時交給我一個口袋,打開來一看,竟是一堆龍蝦——送我的。
“那麼小!”我擡起頭來問他,他很無奈的說:“大的早打光了,就算小也請你收下吧。
”就是因為那麼幼小的也給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