祇。
正經第三一大劫阿僧祇(已上)初标由三煩惱。
立三阿僧祇劫。
次下次第解釋經三阿僧祇劫。
初阿僧祇。
無有超劫。
後二大劫。
次第說有增加超劫。
随位增升。
勤行勝故。
問皮肉心者。
其體是何。
答指事引攝論雲。
若以此名分别内法。
或增或減。
壞正理立非理。
名肉煩惱。
若以此名分别外塵。
起欲瞋等。
名皮煩惱。
若以此名分别一切世出世法差别。
離前二分别。
名心煩惱。
是故一切煩惱。
皆以分别為體。
廣如彼說。
恐繁不集(已上)釋曰。
自心計度。
起諸分别。
攝盡邪執。
立法成義。
名肉煩惱。
如肉在皮與骨中間。
緣外五塵。
起貪瞋等。
名皮煩惱。
即是一切現行煩惱。
如皮在肉外故。
分别世間出世差别。
名心煩惱。
此即髓腦。
在肉之下。
此三煩惱。
從喻為名。
總而言之。
皮肉心言。
不可定體。
随所斷處。
無定相故。
于十地中。
地地三心。
立皮等名。
三祇如應皮肉心。
初祇所伏。
名皮煩惱。
第二僧祇所斷名肉。
第三僧祇所斷名心。
十地三心。
所斷諸惑。
皆以種子。
名三煩惱。
初地入心。
異生性障。
住心出心。
第六識中。
俱生智障。
二地三心。
皆任運起智障種子。
如是等也。
章如梁攝論三十三僧祇中說等者。
梁論十一雲。
有五種人。
于三阿僧祇劫。
修圓滿。
或七阿僧祇劫。
或三十三阿僧祇劫。
何者為五人。
行願行地人。
滿一阿僧祇劫行。
清淨意行人。
行有相行人。
行無相行人。
于二地乃至七地。
滿第二阿僧祇劫。
從此後。
無功用行人。
乃至十地。
滿第三阿僧祇劫(已上)此是釋論所牒。
本論文也五種人者。
一願禁行人。
是地前四十心。
二清淨意行人。
是初地也。
三行有相行人。
是六地已前。
四行無相行人。
是第七地。
五行無相行人。
八地已上。
本論文雲。
複次。
雲何三十三阿僧祇。
方便地中。
有三阿僧祇。
一信行阿僧祇。
二精進行阿僧祇。
三趣向阿僧祇。
于十地中。
地地各三阿僧祇。
謂入住出(已上)天親釋雲。
為除皮煩惱障。
入初地。
為除肉煩惱障。
住初地。
為除心煩惱障。
出初地。
何以故。
地地菩薩。
煩惱有三品。
上品名皮。
中品名肉。
下品名心。
上品者。
下品道所破。
中品者。
中品道所破。
下品者。
上品道所破。
乃至第十地。
其義亦爾。
約此三品故。
各立三阿僧祇。
是故異部。
執有三十三阿僧祇(已上)此即十住已上。
乃至第十地。
總通數之。
有三十三阿僧祇劫。
問大乘常途所說劫數。
多分三大阿僧祇劫。
總為菩薩修行劫數。
何故梁論。
設三十三阿僧祇劫。
答三乘大乘。
所說劫數。
始教必定三阿僧祇。
終教二門。
不定僧祇。
是通異界。
常途三祇。
不異始教。
梁論所設。
大有三阿僧祇。
七阿僧祇。
三十三阿僧祇劫。
然梁論宗。
三祇為本。
自餘七祇。
三十三祇。
唯三祇中。
異門引立。
與三僧祇。
相當不違故。
梁釋論雲。
第三十三阿僧祇。
與前三阿僧祇亦等。
無有短長。
義如前釋(已上)言如前者。
前七祇處。
會同三祇。
故上文雲。
論曰。
複次雲何七阿僧祇劫。
釋曰。
欲顯餘部别執故。
言複次七阿僧祇劫時。
與前三阿僧祇劫時為等。
為有短長。
此執等三阿僧祇劫。
以有别義。
開為七數(已上。
廣設如彼釋論)今指彼文。
與三祇劫。
不相違故。
三十三祇。
亦是大乘異部論師。
立此數量。
故釋論雲。
有諸大乘師。
欲顯行有下中上。
欲顯為得未得方便。
欲顯已得不失方便。
欲顯已得不失增上方便。
欲顯入住出三自在。
故分阿僧祇。
為三十三(已上)問三僧祇劫。
七阿僧祇劫。
三十三祇。
其一劫量。
分齊雲何。
答三祇劫量。
是本劫量。
七祇等量。
皆以小劫。
計僧祇量。
梁釋論雲。
阿僧祇有二種。
一謂阿僧祇劫。
何以故。
由此劫日夜半月月時行年雙等時不可數故。
名阿僧祇劫。
二謂劫阿僧祇。
何以故。
于此劫中。
菩薩修行。
若以劫為量此劫又不可數故。
名劫阿僧祇。
由前阿僧劫中時不可數。
由複阿僧祇劫又不可數。
經若幹大劫阿僧祇。
得無上菩提。
今定三劫大阿僧祇。
得無上菩提。
不過不減(已上)三十三祇。
以二種中。
初劫為量。
即當瑜伽法華論等所說。
盡夜日時年少劫劫量數。
此至阿僧祇。
計三十三。
其七劫量。
準例可知。
問梁論本釋。
說三十三阿僧祇劫。
然隋唐二論。
同本異譯。
而直無說三十三僧祇。
故法相師。
彈言。
此方古德。
以意加之。
不許此義。
今何引用彼論三十三阿僧祇。
答大乘劫數。
三大僧祇。
根本所宗。
菩薩所迳。
然彼異部大乘論師。
更以異門。
立七阿僧祇。
三十三祇。
雖異部設。
而攝論師。
舉此濫用。
以小劫等。
數為僧祇。
然彼不違常途三阿僧祇劫量。
但隋唐譯。
無此文者。
梵本具阙。
亦有異本。
真谛三藏譯。
有此文。
本如見道前四方便。
影似聲聞。
列十信等。
雖隋唐本無彼文言。
梁釋是具。
三十三祇。
具是亦爾。
隋唐二本。
譯阙略本故。
無此言。
真谛三藏。
豈私加之。
何況經中。
三十三祇所說有之。
論正契之。
本業經上。
設十住等。
三十心已雲。
佛子是三十心。
入一乘信一乘因。
法非近行。
可得廣行大心。
三阿僧祇劫。
行伏道忍。
方始滿足(已上)此以三賢時。
分為三阿僧祇劫。
最勝王經第五。
依空滿願品。
如意寂光耀天女菩薩。
為大梵王等。
設甚深法。
會中有五十億菩薩苾刍。
欲退大心。
聞此深法。
堅固滿願。
更發大心。
勝進回向。
善根不退。
如說修行。
九十大劫。
當得解悟出離生死。
佛為授記。
汝諸苾刍。
過三十阿僧祇劫。
當得作佛。
同時作佛。
皆同一号。
名願莊嚴門飾王。
十尊具足。
三十三祇。
即十地間。
約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