熾盛光法上。
一支度。
注進。
熾盛光禦修法七個日支度。
禦本尊一鋪(可仰佛師)。
大壇一面。
護摩壇一面。
脅機四前。
禮盤一面(各可有半疊)。
燈台八本。
壇敷布二端。
大幕一帖。
名香(沈。
白檀。
薰陸。
安息。
茅香)。
蘇少少。
蜜少少。
紙三十八帖(銀錢。
币帛等料。
随年可有多少)。
蠟燭供料(飯料米五石六鬥日别八鬥布二段。
油五升日别一升)。
蠟少少。
淨衣(白色)。
禦衣。
壇供禦明并人供等(如常)。
雜人等淨衣(如常)。
番僧十口(若八口)。
鋪設(可有之)。
永曆四年七月日。
于定林房被修支度也。
裡書雲。
無動寺相應和尚傳雲。
某年皇帝玉體不豫。
有敕于仁壽殿大壇護摩壇兩壇阿阇梨一身兼修未竟畢。
以平豫有敕賜度者二人。
禦衣數裝。
私雲。
傳文不雲行法可尋見。
俗家日記欤。
大壇灌頂護摩壇本是一人行事也。
一身兼修尤可然。
但近代有兩壇時安請護摩師無其人時兼修之。
有何妨哉。
注進。
熾盛光禦修法七個日支度。
一大壇所。
壇一面(方)。
燈台四本。
脅機二腳。
禮盤一基(可有半疊)。
白布二端(壇敷料)。
大幕五帖。
酥少少。
蜜少少。
五寶(金銀真珠瑟瑟頗梨)。
五藥(赤箭·人參·天門·茯苓·石菖蒲)。
五香(沈·白檀·郁金·龍腦·安悉)。
壇供(能米七斛)。
燈油七升。
佛供覆(布二丈)。
一護摩壇所。
壇一面(方)。
燈台四本。
脅機二腳。
禮盤一基(可有半疊)。
白布一端(壇敷料)。
壇供八斛四鬥。
燈油一鬥五合。
芥子袋。
佛供覆布二丈。
名香(如上)。
一七十天供所。
大機二腳(長一丈廣三尺高二尺五寸)。
上紙(某帖随人才可有多少)。
蠟七兩(日别一兩)。
白米五斛六鬥(日别八鬥蠟燭供料)。
油一鬥五合(蠟燭料。
日别一升五合)。
大小麥·大小豆·各七鬥。
白布二段(蠟燭料)。
桧榑三寸(銀錢蠟燭串料)。
一十二天壇所。
小壇一面(方三尺)。
半疊一枚。
燈台二本。
白布一段二丈(壇敷并蠟燭料)。
壇供能米二石一鬥油三升。
一聖天壇所。
小壇一面(方三尺)。
半疊一枚。
燈台二本。
白布一段(壇敷料)。
壇供能米三石。
油三升。
一淨衣(白色)。
一禦衣(有無形勢)。
一禦祭文
一人供(如常)。
阿阇梨。
伴僧二十口。
承仕五人。
驅使八人。
見丁二人(已上淨衣供料)。
一敷設雜器。
阏伽棚一腳。
小桶三口(阏伽神供等料)。
小杓三柄。
折敷一枚。
呂子二覆。
長櫃三口。
新疊十帖(禦壇所料)。
疊三十帖(阿阇梨宿所料)。
薦。
屏風。
手洗楾。
自餘供所雜具(如常)。
右依。
宣旨注進如件。
年月日。
行事大法師阿阇梨。
右大略注之取舍可随早晚。
一起首時分向方等。
此尊經軌不明。
此等事随事臨時可依常儀耳。
一行法。
勘八家錄。
熾盛光法不立别篇。
雖然此法經軌雲二本所被載也。
熾盛佛頂威德光明真言儀軌一卷(仁運。
仁字八家錄有之)。
以此儀軌載于金輪佛頂法之中末。
私雲。
此軌奧批雲。
長慶元年八月鬼宿直日于西明寺和上本寫傳五部瑜伽教輩吉祥子金真本記耳(雲雲)。
大妙金剛大甘露軍荼利焰鬘熾盛佛頂經一卷(達磨栖那譯。
運)。
以此經載軍荼利法之中初首。
已上二本載于秘錄。
私雲。
以前二本經軌同本異譯(雲雲)。
見其大旨誠可同本。
自受用大日于法界宮為自性眷屬說佛頂秘密三摩地。
不明入修行法儀則私所傳受略錄二本。
一池上撰百十八部二百餘卷之中不出此法經軌。
次錄者是三昧阇梨随于井房所被傳受六十四部六十餘卷之中此法儀軌三卷所載出也。
熾盛光儀軌一卷(不空)進官錄(不載之)。
此軌題目雲大蓮妙吉祥菩薩說除災教令法經。
亦雲熾盛光佛頂。
出文殊大集會經息災除難品。
内題奧雲。
中天竺國大那爛陀寺梵僧屍羅跋羅三藏于興元府譯。
筆受僧惠琳。
貞元十二年譯。
私雲。
此軌委說曼荼羅并諸尊印明。
雖然不明行法次第。
人師私記依此軌意。
熾盛佛頂光明威德真言儀軌一卷。
秘錄載于金輪佛頂法之中末。
熾盛光念誦儀軌一卷。
已上三本載于次錄。
私雲。
此軌但說根本印明。
不明行法首尾作法。
熾盛光佛頂大威德銷災大吉祥陀羅尼經(不空)。
私雲。
此經同與前軌。
但文頗略。
延喜七年從大唐來商人随身将來。
進上左烝相也。
即從大殿而賜之寫得之也。
同年九月二十七日清涼房記也(雲雲)。
右經軌等。
皆是此尊法本法也。
但以除災教令法輪軌可為最初譯。
件儀軌者大唐德宗貞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