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童宏法禅寺沙門 圓瑛述
第四卷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義
今解此經略分為三 初釋經題 次釋譯人 後釋正文
初,釋經題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此題八字,為一經之總,具有通别、能所、法喻三對,須略加解釋,俾題中之宗旨既明,而經内之諸義易了。
上七字是所诠之法,為别題,他部非此名故。
後一字是能诠之文,為通題,全藏皆名經故。
金剛二字是喻,般若五字是法,此經按古德所判,七種立題中,是法喻立題,法中般若深義難明,故假金剛譬喻以顯之。
金剛者,以真金久煉而成剛,具有堅固、光明、銳利三義,以顯般若之體,堅固不壞,永劫常住;般若之相,光明椟照,無所障礙;般若之用,銳利能斷一切煩惱。
此假世間金剛,堅明利三義易知者,以顯般若,體相用三大難知之義。
至于帝釋有金剛王寶,三義更勝,能壞一切,一切無能壞他,般若如之。
般若二字,是梵音,字已翻而音未翻,即四種翻譯中,翻字不翻音;五種不翻中,尊重不翻。
若欲翻之,當翻妙智,或翻妙慧。
以智慧二字,尚不足以盡其義,故留梵音不翻。
世間之科學,能發明無線電,飛機,唱琴等,亦智能也,然隻合于世間法,而不合于出世間法,因其隻能令物質文明之進步,而不能令生死輪回而了脫,故不及出世般若。
般若有三:曰實相般若,觀照般若,文字般若。
實相者,一相也,乃是平等相,而非差别相。
即吾人本覺真心,而非分别妄心。
世人之心,略說亦三:一為肉團心,在人身中,狀如倒挂蓮花,晝開夜合,此假名為心,無有思想功用,世人皆認為真者,一錯也;複認此心有思想者,二錯也;此心果有思想,其人方死,此心仍在,何以不思?以此證之,知無思想功用,不可認此肉團,以為真心。
二為妄想心,即第六意識,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根各有識,此居第六。
依意根所起之識,故名第六意識。
有同時意識,獨頭意識之分。
同時者,同五識齊起,而緣五塵境界,緣境之時,如攝影相似,攝之即交獨頭意識,種種分别,而起憎愛之惑,此心功用甚大,衆生不了虛妄生滅,認為真心。
楞嚴經,佛告阿難:“此非汝心,乃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無始,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
此心起惑造業,乃生死根本。
”
三真如心,即實相般若,體性廣大,猶如虛空,無在無所不在,能為諸法所依,諸法莫不依此而得建立。
(一)實相無相,空一切虛妄之相,而本體不空。
(二)實相無不相,不壞一切俗谛之相,而自體不變。
(三)實相無相無不相,真空不礙妙有,妙有不礙真空,真俗圓融,如鏡照像。
若言其有,妙有非有;若言其空,真空不空,是之謂實相般若。
觀照般若者,即依實相理體,所起觀照智用。
心光内凝,照了諸法,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而能照空妄相,方見實相,是之謂觀照般若。
文字般若者,即經中始從經題,終至作禮而去。
其中所有文字,而能诠理,具有妙用,而實相之理,非此莫顯,是之謂文字般若。
上述三種般若,不即不離,而三而一。
實相般若,能為觀照、文字二所依故;觀照般若,能觀文字所诠之理,而契入實相故;文字般若,能诠實相本體,與觀照妙用故。
此三種般若,體性堅凝,如金剛王,常住不壞,光明椟照,照見諸法本空,能斷一切煩惱,即如金剛,所具堅明利三義,故以喻之。
波羅蜜,譯彼岸到。
彼岸者,對此岸說。
煩惱是此岸,菩提是彼岸;生死是此岸,涅槃是彼岸;凡夫是此岸,諸佛是彼岸。
今依此經實相般若本體,而起觀照般若妙用,照徹心源,究竟得離此岸,而到彼岸矣。
又智照現前,照了一切,照見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凡夫即諸佛,自可不離此岸,而登彼岸,此乃上上根人,頭頭是道,處處逢源矣。
又有古德,以金剛二字,不作譬喻解釋,即指金剛心,具足金剛觀智,力用堅強,能破根本無明,得超生死此岸,而到涅槃彼岸。
金剛心,即實相般若之體,依體而起觀照般若之用,故得到彼岸也。
以上别題七字解竟。
經字,梵語修多羅,譯為契經。
契者合也,上契諸佛之理,下契衆生之機,具有貫攝常法四義。
貫者,貫穿所應知義理;攝者,攝化所應度衆生;常者,三世不能易其說;法者,十界所應遵其軌。
又經者徑也,即修行成佛之路徑也,始從凡夫地,終至如來地,必須依此經文字所诠之觀照妙用,而契實相本體,方登妙覺。
此經是成佛所必由之路徑也。
初,釋經題竟。
次,釋譯人
【姚秦三藏法師鸠摩羅什譯】
次釋譯人。
此經結集于西乾,流通于東土。
姚秦者,紀翻譯之時也,揀非嬴秦符秦,乃後秦姚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