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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歸案了。

     蓮沼并不服軟,審訊進行到一半,他便鐵了心似的徹底沉默了,即使受到警告也毫不動搖。

     “無論如何都要給我找齊證據!”偵查會議上,多多良幾乎怒吼着下達了命令。

    部下們也都給出了強有力的回應。

     通過草薙等人的不懈努力,警方又找到了幾條能夠證明蓮沼罪行的線索。

    例如,在借用焚化爐的第二天,蓮沼就租了一輛車,該車的行駛距離與從蓮沼家到埋屍地點的往返距離幾乎相等。

    此外,偵查員們在搜查蓮沼住處時還發現了一把用報紙包着的舊鐵鍬。

    經過分析,鐵鍬上的泥土與埋屍地點的土壤成分十分相近。

     警方還有一些新發現,但都隻是些間接性的證據,很難将其用作證明蓮沼犯罪事實的決定性證據。

     有人提出了折中方案,建議不再讓這個保持沉默的兇手承認殺人的罪名,而是讓他改為承認傷人緻死或罪名更輕的過失殺人。

    由于優奈死因不明,這個方案也說得通。

     聽了這話,多多良大發雷霆。

    “和兇手談條件簡直荒唐!他之所以一直不肯張嘴,就是因為心裡很清楚自己犯了重罪。

    無論如何,我們都必須告他殺人!” 最終,警方在沒有得到任何殺人物證的情況下,将案子移交到了檢察廳。

    接下來,就要看檢察廳的決定了。

     檢方選擇了起訴。

    按理說搜集了這麼多間接證據,上了法庭肯定會讓真相大白。

     然而,審判并沒有按照檢方的計劃進行。

     在首次公審中,蓮沼否認了起訴的内容。

    那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有價值的實質性發言。

    自那之後,蓮沼便拒絕做任何回答。

    無論檢方提出什麼問題,他都隻是重複着同樣的答案:“無可奉告。

    ” 随着審判的進行,一些“恐怕形勢不妙”“可能無罪釋放”的流言傳到了草薙等人的耳朵裡。

     不會吧,草薙暗暗想道,雖說都是間接證據,但那麼多材料仍無法用來裁決嗎? 審判的焦點有兩個:一是本橋優奈是否為人所殺;二是在不能确定殺人動機及殺人手法的情況下,能否借助間接證據來認定殺人罪名的成立。

     焚屍之後進行掩埋,怎麼想都會覺得人必然是蓮沼殺的,然而,司法審判不會這樣輕易地得出結論。

    隻要存在一絲沒有殺人的可能性,殺人的罪名就不能成立。

     一審判決公布的那天,天氣一早便很寒冷。

    從蓮沼被捕那天算起,已經過去了将近一千個日日夜夜。

    草薙當時在另一個搜查本部得知了判決結果——被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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