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歸案了。
蓮沼并不服軟,審訊進行到一半,他便鐵了心似的徹底沉默了,即使受到警告也毫不動搖。
“無論如何都要給我找齊證據!”偵查會議上,多多良幾乎怒吼着下達了命令。
部下們也都給出了強有力的回應。
通過草薙等人的不懈努力,警方又找到了幾條能夠證明蓮沼罪行的線索。
例如,在借用焚化爐的第二天,蓮沼就租了一輛車,該車的行駛距離與從蓮沼家到埋屍地點的往返距離幾乎相等。
此外,偵查員們在搜查蓮沼住處時還發現了一把用報紙包着的舊鐵鍬。
經過分析,鐵鍬上的泥土與埋屍地點的土壤成分十分相近。
警方還有一些新發現,但都隻是些間接性的證據,很難将其用作證明蓮沼犯罪事實的決定性證據。
有人提出了折中方案,建議不再讓這個保持沉默的兇手承認殺人的罪名,而是讓他改為承認傷人緻死或罪名更輕的過失殺人。
由于優奈死因不明,這個方案也說得通。
聽了這話,多多良大發雷霆。
“和兇手談條件簡直荒唐!他之所以一直不肯張嘴,就是因為心裡很清楚自己犯了重罪。
無論如何,我們都必須告他殺人!”
最終,警方在沒有得到任何殺人物證的情況下,将案子移交到了檢察廳。
接下來,就要看檢察廳的決定了。
檢方選擇了起訴。
按理說搜集了這麼多間接證據,上了法庭肯定會讓真相大白。
然而,審判并沒有按照檢方的計劃進行。
在首次公審中,蓮沼否認了起訴的内容。
那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有價值的實質性發言。
自那之後,蓮沼便拒絕做任何回答。
無論檢方提出什麼問題,他都隻是重複着同樣的答案:“無可奉告。
”
随着審判的進行,一些“恐怕形勢不妙”“可能無罪釋放”的流言傳到了草薙等人的耳朵裡。
不會吧,草薙暗暗想道,雖說都是間接證據,但那麼多材料仍無法用來裁決嗎?
審判的焦點有兩個:一是本橋優奈是否為人所殺;二是在不能确定殺人動機及殺人手法的情況下,能否借助間接證據來認定殺人罪名的成立。
焚屍之後進行掩埋,怎麼想都會覺得人必然是蓮沼殺的,然而,司法審判不會這樣輕易地得出結論。
隻要存在一絲沒有殺人的可能性,殺人的罪名就不能成立。
一審判決公布的那天,天氣一早便很寒冷。
從蓮沼被捕那天算起,已經過去了将近一千個日日夜夜。
草薙當時在另一個搜查本部得知了判決結果——被告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