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伯靠在一棵樹上,顫抖着,并且嘔吐起來。
随後他開始思索:要不要埋掉這五具屍體。
他估計,這件事要花半小時到一小時,時間長短取決于把屍體掩埋到什麼程度。
在這段時間裡,他可能被捕。
他掂量着為埋屍而被發現的風險,與延遲發現屍體所赢得的寶貴時間之間的利弊得失。
人們很快就會發現這五個人失蹤了,大約在九點左右他們就會進行搜索。
假定這五個國民軍是按規定的線路巡邏,那他們走的路線别人就會知道。
搜索隊的第一步行動是派個人沿路迅速尋找一遍。
如果這些屍體停在原處,那搜索就會很快發現并發出警報。
如果把屍體掩埋了,搜索隊就得回去報告,然後開始全面搜索,出動警犬和警察搜遍各個角落。
他們可能要花費上一整天,才能發現屍體。
到那時候,費伯可能已經在倫敦了。
對他來說,最重要的是,這樣可以在他們知道要尋找一個殺人犯之前就離開這一帶。
他決定為争取這額外的時間冒一番險。
他遊到運河對岸,扛着那個上歲數的上尉的屍體又遊回來。
他把屍體往一棵灌木叢後面随便一扔,從船艙裡拉出那兩具屍體,往上尉的屍體上抛去,随後又把沃森和下士的屍體堆到上面。
他在樹叢中幾碼遠的地方找到一片松土。
那地方稍稍向下窪,給了他一點方便。
他沒有鐵鏟。
他從船的小廚房裡拿了一隻長柄的深平底鍋,動手挖了起來。
最上面兩三英尺是斷枝腐葉,挖着很容易。
再往下就是泥土了,挖起來十分吃力。
花了半個小時,他才又挖深了十八英尺。
隻能湊合了。
他把屍體一具一具地拖過來,抛進坑裡,然後脫下渾身污泥、沾滿血迹的衣服,蓋在屍堆的上面。
他用松土埋上,又蓋了一層從附近的樹木和灌木叢折來的枝葉。
這樣足以蒙混過第一次的草草搜索了。
他把土踢在沃森躺過的地方,把血迹掩蓋起來。
船上也有血,是那個撲上來的士兵流的。
費伯找了塊抹布,把甲闆洗刷幹淨。
随後他穿上一身幹淨衣服,揚起帆,把船開走。
他揚足了帆,全速前進,盡量拉大他和墳墓間的距離。
他一邊航行,一邊琢磨乘火車和偷一輛汽車各有什麼利弊。
要是能找到一輛可偷的汽車,速度要快得多,但檢查偷車賊的行動很快就會展開,不管人們有沒有把失車和國民軍巡邏隊失蹤兩件事聯系起來。
尋找一個火車站可能要花很長的時間,但看來更安全——隻要他多加小心,就能在差不多一天的時間裡不受懷疑。
他不知道該拿這艘船怎麼辦。
理想的辦法是把它擊沉,但在鑿的時候可能會被人發現。
如果他把船停在某處港口,或者幹脆泊在這河邊上,警察就會很快把船和謀殺聯系起來,這就會透露了自己的去向。
他一時拿不定主意。
糟糕的是,他不清楚自己身在何方。
他那張英國水路地圖上繪出了每一座橋梁、每一個港口和每一道船閘,但是沒有标出鐵路線。
他估計,每走上一兩個小時,他可以經過六七個村莊,問題是有村莊的地方不一定就有火車站。
最後,運氣一下子解決了兩個問題——這河從一座鐵路橋下穿過了。
他帶好他的指南針、從相機中取出的底片、皮夾和錐形匕首,其餘物品則和小船一起沉掉。
河兩邊岸上的小路都有樹木遮蔽,附近又沒有公路。
他卷起船帆,拆到桅杆基座,把桅杆放倒在甲闆上。
然後他把龍骨上的魚艙塞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