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人所為,那麼為什麼會在二十六年後再次作案呢?搜查本部對此有什麼說法?”
“目前還不清楚,我将在新聞發布會上提這個問題。
”
“被害人毛衣袖子上的血迹鑒定有結果了嗎?是不是與二十六年前的屬于同一個人?”
“現在正在調查中,還要過幾天才能知道結果。
”
寺田聰看了一眼牆上的挂表,快到上班時間了。
他關掉電視,站了起來。
寺田聰用犯罪資料館的客戶端檢索CCRS系統,想看一下二十六年前案件的相關資料。
案件名為“調布市多摩川河岸殺人棄屍案”。
1987年12月9日,在調布市多摩川河岸發現一具他殺年輕男子屍體。
被害人叫福田富男,二十四歲,頭部有被長方體鈍器擊打的痕迹,推定死亡時間為12月8日晚上9點至10點之間。
被害人毛衣的左側袖子上沾有O型血迹,屍體并無出血部位。
通過化驗,被害人的血型為B型,所以确定袖子上的血迹來自他人,極有可能是與被害人争執時受傷的犯罪嫌疑人的血。
因為被害人屍體上無禦寒衣物,棄屍現場附近也沒有發現類似衣物,故應該是在室内被殺害後,用車運送到河岸被棄屍。
搜查員調查了被害人位于府中市的住宅,沒有發現打鬥痕迹,應該不是犯罪現場。
福田富男高中辍學後,曾在遊戲廳當過店員,但因經常無故缺勤,被開除了。
案發時,他處于無業狀态。
他性格粗暴,到處惹是生非。
雖然嫌疑人很多,但是都有不在場證明,所以無法确定兇手。
CCRS系統裡的信息隻有這麼多。
看完這些信息後,寺田聰想,自己為什麼要查這些東西呢?證物和搜查文件都被搜查一課拿走了,根本無法開展搜查。
适可而止吧,該跟曾經的夢想做個了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