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遇到,那樣的話就必須是對方先來搭話,否則自己是不會發現的。
除非在說話技巧教室所在的大樓,或是那附近,才有可能主動察覺到對方。
因為自己不記得對方的樣子,隻能憑借筆記本上的描寫進行判斷。
不過有很多人記不住别人的長相,偶遇熟人也不會發覺,所以就算沒發現也正常吧。
如果對方主動打招呼,那毫無疑問就是他。
就怕到時候自己忘了殺人魔這件事,要是剛看完筆記,肯定能聯想到對方的身份,不然的話,很可能連殺人魔的存在都不記得。
不過自己不可能沒看筆記就出門,就算真的在那種情況下出門,也不會那麼巧,去的就是說話技巧教室所在的大樓,那是不可能發生的奇迹,所以無須考慮這種狀況。
那麼,見到那家夥之後就把相機取出來?不對,應該先閑聊幾句,相互打個招呼。
我先搭話:“又見面了。
”
“你好,今天也有課嗎?”
“是啊。
”
“後來警察又聯系你了嗎?”
這是我們之間的共同話題,并不會顯得不自然,畢竟我目睹了殺人現場。
“沒有,我想應該不會再聯系了。
”
“為什麼?”
“這麼長時間了都沒有新證據出現,這麼說是有些對不起被害人,不過警方還要處理不斷發生的新案子,不可能一直查這一件案子吧?”
“的确有這個可能。
”
聽到我這麼說,殺人魔肯定松了一口氣吧,不過他肯定不會表現在臉上。
“哦,對了。
”
突然改變話題,表現得就好像剛剛才想起來似的,從包裡把數碼相機拿出來。
“能麻煩你在這裡幫我拍張照片嗎?”
“什麼照片?”
“貼在簡曆上的。
說起來有些難以啟齒,我現在沒工作。
”
從工作日的白天來說話技巧教室上課也能猜出我沒工作吧,當然,殺人魔也是一樣。
“這樣啊,不過,你真的要在這裡拍嗎?”
“那邊的牆是白色的,也幹淨,可以幫我在那裡拍一張嗎?”
“當然可以。
”
有可能會痛快答應吧,如果不成功,就必須想别的方法。
我把相機交給殺人魔,正對着他站在牆那裡。
這個時候他應該沒什麼戒心,會自然地把手指放在快門鍵上。
“啊,請稍等一下,我能先确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