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醜)二,明不空義。
分二。
(寅)初,總立諸科。
二,随科各釋。
今初。
次明不空如來藏者,就中有二種差别。
一明具染淨二法,以明不空。
二明藏體一異,以釋實有。
第一明染淨二法中,初明淨法,次明染法。
初明淨法中,複有二種差别。
一明具足無漏性功德法,二明具足出障淨法。
二種差别者,初明染淨二法,是約體具之用以明;二明藏體一異,是約具用之體以明。
一異者,以用從體則一,是為理法界;以體從用則異,是為事法界。
實有即不空義。
無漏性功德法,是明具足淨性;出障淨法,是名具足淨事也。
餘如下科廣明。
(寅)二,随科各釋。
即為二。
(卯)初,明具染淨法。
二,明藏體一異。
初中二。
(辰)初,明淨法。
二,明染法。
初又二。
(巳)初,明具足無漏性功德法。
二,明具足出障淨法。
今初。
第一具無漏性功德者,即此淨心,雖平等一味,體無差别,而複具有過恒沙數無漏性功德法。
所謂自性有大智慧光明義故,真實識知義故,常樂我淨義故。
如是等無量無邊性淨之法,唯是一心具有,如起信論廣明也。
淨心具有此性淨法,故名不空。
“即此淨心”者,謂即是吾人一念介爾之心。
此之心體,性淨不改,故曰淨心。
此一句統貫下文。
“平等”者,不二之義。
因其不二,是為一味。
既曰一味,故無差别。
此二句約性體言。
“而複”下約性用言。
“而複”者,謂此心體,雖常平等,複常差别。
“過恒沙數”,正明差别之義。
“無漏”,猶言不漏失,明其始終不變也。
“性功德法”,猶言性淨功德。
依此性淨之法,以自度度他,故曰功德。
“所謂”下引《起信論》,以釋性具過恒沙無漏功德法之義。
“自性”二字标體。
“大智慧”等三句,明體具之性德。
大智慧者,即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
此句是翻無明迷暗,故曰大智慧光明義。
此句翻虛妄情見,故曰真實識知義。
第三句翻無常、苦、無我、不淨,故曰常樂我淨義。
(常樂我淨,為佛果四德。
)“如是等無量無邊”句,明性淨之法。
不可殚述,故以此句括之。
上來諸義,皆此心本具之性德,故曰“唯是一心具有”。
一心具有者,所謂“理具三千,事造三千”,兩重三千,同居一念是也。
以上釋義之文,詳見《起信論》,故曰“如起信論廣明”。
末二句,結顯上來所言,乃約心體具足淨性,以明不空也。
(巳)二,明具足出障淨法。
分二。
(午)初,明果性惟心所具。
二,明能熏亦惟心所具。
今初。
第二具出障淨德者,即此淨心,體具性淨功德,故能攝持淨業熏習之力。
由熏力故,德用顯現。
此義雲何?以因地加行般若智業,熏于三種智性,令起用顯現,即是如來果德三種大智慧也。
複以因地五波羅蜜等一切種行,熏于相好之性,令起用顯現,即是如來相好報也。
然此果德之法,雖有相别,而體是一心。
心體具此德故,名為不空。
不就其心體義明不空也。
何以故?以心體平等,非空不空故。
障者,煩惱、業、報三障也。
衆生未有修德,為三障所障,而不能出,故淨德不顯。
然雖未顯,而實本具,故曰“具出障淨德”。
“即此淨心”三句,言因其體具淨德之性,故能攝持淨熏之力。
若非性具,即不能攝。
“淨業”者,一切出世功德皆是,如聽《大乘止觀》,亦淨業也。
“由熏力故”兩句,言此體具之淨德,非藉淨業熏習之力,雖曰本具,用亦不顯。
“此義雲何”下,正明熏顯之義。
“因地”者,凡未證究竟覺果以前諸位次,皆名因地。
因者修因也。
“加行”者精進之義,猶言加功修行。
梵語般若,華言智慧,梵漢雙舉,故曰“般若智業”。
如聞法如看經,皆智業也。
“三種智”,即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
衆生尚未熏顯,故但曰智性。
必以智業熏之,令其生起智用,是謂起用顯現。
若智用顯現,即是般若波羅蜜也。
此即如來果德上三種大智慧,成為自受用報身者是也。
“五波羅蜜”者,即是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
因般若上已言之,茲故但舉其五。
在因地為五度,到果位方名波羅蜜。
波羅蜜之義,翻為所作成辨,亦翻彼岸到。
今系就因地之加行而言,故曰“因地五波羅蜜”。
言五則不止一種,故曰“等”也。
此之五度,為成就一切種智之功行,故曰“一切種行”。
而對上智業言之乃是福業,能熏衆生性具之三十二相、八十随行好,故曰“熏于相好之性”。
迨至熏令用顯,即是如來相好之報,成為他受用,及勝劣應身是也。
夫智福二性,因熏顯用而成果德,名為出障。
然此果德,雖有智福二相之别,而智福之性體,則唯是一心。
以心體具此出障果德故,名為不空。
勿因體是一心之言,誤認為系就心體明其不空也。
以心體平等,無所謂空不空故。
又由熏力故,德用顯現。
是增上緣體具性淨功德為因,成如來智慧相好為果,是為親因緣。
(午)二,明能熏亦唯心所具。
問曰:能熏淨業,為從心起,為心外别有淨法,以為能熏耶?答曰:能熏之法,悉是一心所作。
此義雲何?謂所聞教法,悉是諸佛菩薩心作。
諸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