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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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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二,别解。

    分四。

    (未)初,解共相識。

    二,解不共相識。

    三,解共中不共。

    四,解不共中共。

    今初。

     何者?所謂外諸法,五塵器世界等,一切凡聖同受用者,是共相識相也。

    如一切衆生,同修無量壽業者,皆悉熏于真心共相之性,性依熏起,顯現淨土,故得凡聖同受用也。

    如淨土由共業成,其餘雜穢等土,亦複如是。

    然此同用之土,唯是心相,故言共相識。

    又此同用之土,雖一切凡聖共業所起,而不妨一一衆生,一一聖人,一身造業,即能獨感此土。

    是故無量衆生,餘處托生不廢,此土常存不缺。

    又雖一一凡聖,皆有獨感此土之業,而不相妨唯是一土。

    是故無量衆生新生,而舊土之相更無改增。

    唯除其時一切衆生同業轉勝,土即變異,同業轉惡,土亦改變。

    若不爾者,即土常一定也。

     “外”者,謂在五陰身之外也。

    “諸法”,即是五塵器世界等。

    六塵中僅舉色聲香味觸之五、而不及法者,法是無表色故。

    (言非如前五塵,各有所表現。

    )“世界”,即吾人所依之大地。

    謂之“器世界”者,對衆生有情世界而言也。

    此皆共相識顯現之相,故曰“共相識相”。

    “同修無量壽業”,謂同修往生阿彌陀佛極樂淨土之業。

    “性依熏起,顯現淨土”八字,說盡念佛法要。

    謂本具之佛性,為無明覆障故,必依淨業之熏力,熏令生起。

    所謂心想佛時,是心即是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

    是故念他佛,即是念自佛也。

    然以積垢之身,非仗彌陀悲願,何能自拔?故一句萬德洪名,當如孩提之呼父母,心口宛轉,聲淚交迸,有非蒙垂手提攜不可之勢。

    如是真誠,方能熏起,顯現淨土。

    所以念自佛,必須念他佛也。

    “凡聖同受用”者,謂凡夫得生淨土,即與聖人同其受用。

    即指極樂之凡聖同居淨土而言。

    “雜穢等土,亦複如是”者,謂穢土亦是衆生同業所造。

    如一國中,太平之與離亂,境界大不相同,此皆一切衆生同業所造,故顯現不同耳。

    “同用之土,唯是心相”者,謂此同受用土,無論淨穢,惟是一心所現之相,故名共相識也。

    由此可知淨土穢土,皆是唯心所現。

    而世人于淨土則計為虛,于穢土則執為實,不知穢土既非有現有,淨土亦何妨非有現有。

    若謂淨土有即非有,不必著相者,其如穢土有即非有,汝竟不能離相何耶?何況淨土則清淨勝妙,永出輪回,而與佛菩薩同居;穢土則熱惱沉淪,無常流轉,且恐與鬼畜為伍乎?為此言者,非愚即狂矣。

    若謂淨穢一切皆空,無論未必做到,即真做到,早是惡取空、走入魔道了也。

    或複高談唯心淨土,而廢事修,不知穢土亦是唯心,若不造染業,即亦不現,然則不以淨業熏心,何能顯現淨土耶?是亦瞽論而已矣。

    “又此同受用土”,謂為共業所起者。

    言其造業相同,即所感之土同,非謂定須共造方感也。

    故雖一一凡聖,一身獨造此業,即能獨感此土。

    如極樂國土,原為彌陀願力所成是已,由是義故,所以無量衆生,餘處托生不已,(文雲“不廢”者,不已之意。

    )而此土則常存不缺。

    蓋去者自去,來者自來。

    世人每謂:倘皆往生極樂,娑婆将空無人。

    若知此理,毋庸過慮。

    何則?汝若愛此土者,即獨感此土矣。

    此明餘處托生,此土不缺之義。

    又複一一凡聖,雖皆有獨感此土之業,而所感者,不妨唯是一土。

    蓋所造之業同,所感之土即同,非一一各别一土也。

    “不妨”者,謂雖一一凡聖,托生一土,生者盡生,并無妨礙。

    由是義故,所以無量衆生陸續新生,而舊土之相,并無改增。

    此明托生雖衆,土亦無增之義。

    然此無缺無增,雖若一定,亦有改變之時。

    蓋同業轉勝,土即變而轉勝;同業轉惡,土即變而轉惡。

    世亦有言曰:若同生極樂者,彼土将無人滿之患乎?不知果能同生極樂,則同業轉勝,彼土亦即轉勝異前。

    經言:“觀音成佛時,極樂淨土,複倍于前。

    ”此即轉勝之據。

    轉惡者,考諸經論,娑婆當成劫時,遠勝今日。

    後因同業轉惡,土乃改變。

    如衆生忏悔罪業,同業轉勝時,土亦轉勝。

    經言:“彌勒佛降生,世界遠勝現在。

    至富樓那尊者成佛時,勝過極樂。

    ”或聞此言即曰:然則候尊者成佛可矣,不必生極樂也。

    嗟乎!生死輪回,無常迅速,一失人身,萬劫不複,豈能相候耶?末句謂若非同業轉變者,土常一定,不變異也。

     (未)二,解不共相。

     所言不共相者,謂一一凡聖,内身别報是也。

    以一一凡聖,造業不同,熏于真心。

    真心不共之性,依熏所起,顯現别報,各各不同,自他兩别也。

    然此不同之報,唯是心相,故言不共相識。

     “内身”者,約六凡言,即五陰色身;約四聖言,則如諸佛之光明相好、菩薩之勝妙身、二乘之意生身皆是。

    謂之内者,對上文“外諸法”言,故曰内也。

    “不同之報,唯是心相”者,如世間苦樂好醜男女諸相,各各不同,皆由心中造業不同所感。

    佛之相好,亦是多劫修成。

    以其皆由心作,故曰“唯是心相”。

    餘文可知。

     (未)三,解共中不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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