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本篇論述了軍隊訓練的内容和方法。關于訓練的内容,包括:要讓士兵明确指揮的信号和方法,掌握“金、鼓之節”,保證行動一緻,步伐整齊;三令五申,強調訓練紀律,使士卒養成遵紀守法的習慣;教會兵士起居、操持兵器以及不同的陣法。關于訓練方法,應遵循循序漸進、由簡到繁的原則,先單兵後合成,由點到面,逐步推廣。這樣訓練出來幻軍隊,就“能成其大兵,立威于天下”。
【譯文】
武工問太公說:“集合紀成全軍部隊,要使士卒娴熟戰鬥技能,其訓練方法應該怎樣?”
太公答道:“凡是統率三軍,必須用金鼓來指揮。這是為了使全軍的行動整齊劃一。将帥必須首先明确告訴官兵應該怎樣操練,并且要反複申明講解清楚,然後再訓練他們操作兵器,熟悉戰鬥動作,以及根據各種旗幟指揮信号的變化而行動的方法。所以,訓練軍隊時,要先進行單兵教練,單兵教練完成後,再十人合練;十人學習戰法,教練完成後,再百人合練;百人學習戰法,教練完成後,再千人合練;千人學習戰法,教練完成後,再萬人合練;萬人學習戰法,教練完成後,再全軍合練;全軍教練作戰的方法,教練完成後,再進行百萬大軍的合練。這樣,就能組成強大的軍隊,立威無敵于天下。”
武王說:“好啊!”
【原文】
武衛問太公曰:“合三軍之衆,欲令士卒練士,教戰之道奈何?”
太公曰:“凡領三軍,有金鼓之節①,所以整齊士衆者也。将必先明告吏士,申之以三令,以教操兵起居②,旌旗指麾③之變法。故教吏士,使一人學戰,教成,合之十人;十入學戰,教成,合之百人;百人學戰,教成,合之下人;千人學戰,教成,合之萬人;萬人學戰,教成,合之三軍之衆;大戰之法,教成,合之百萬之衆。故能成其大兵,立威于天下。”
武王曰:“善哉!”
【注釋】
①節:節制,指揮。
②操兵起居:操兵指使用兵器,起居指坐、站、進、退、分、合等,意為操持兵器,練習各種戰鬥動作。
③麾:同“揮”,指揮。
【例證】
訓練是為了提高部隊戰鬥素質而進行的教練活動,在軍事活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驅使沒有經過訓練的部隊同敵人作戰,無異于驅使牛羊投入狼群。因此,訓練是提高部隊戰鬥力的必要手段。在軍事訓練中,必須貫徹從難從嚴、從實戰需要出發的原則。在這方面,民族英雄戚繼光給人們做出了榜樣。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戚繼光調任浙江都司佥書,次年任浙江都司參将,負責甯(今甯波)、紹(今紹興)、台(今臨海)三地防倭事宜。面對明軍“望賊奔潰,聞風喪膽”的現狀,戚繼光感觸很深。他清楚地看到,受倭害最深的是民衆,對倭寇最恨的是民衆,抗倭最力的也是民衆。當官軍臨陣敗北之時,各地的民兵、義勇自發組織起來的鄉勇民團,則常常能給倭寇出其不意的打擊。但這種民衆武裝,不曾經過軍事訓練,打仗時缺乏指揮,缺點很多。于是上書請求練兵,認為隻要選擇骁勇健壯之士三千人,“時加操備,居常教練”,就能夠抵禦倭寇的騷擾。幾經周折,到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他的建議才被采納,戚繼光于是到義烏招募了礦工和農民四千多人。對這支新募的隊伍,戚繼光從思想上、武藝上、紀律上等各方面進行了嚴格的訓練。
戚繼光首先從政治思想上對他們進行保國衛民教育,向士兵講明老百姓用血汗供養士兵,就是為了“殺賊,保障他”,讓士兵懂得為誰打仗,激發士兵奮勇殺敵。在武藝上,戚繼光從難從嚴要求,按實戰要求進行訓練。他對士兵們講:“你武藝高,決殺了賊,賊又如何會殺你?你武藝不如,他也決殺了你。”要求士兵練真武藝,不搞花拳繡腿。規定各種武器的使用方法,讓士兵結合陣法進行操練,并加以考核,獎優罰劣,使人人專心練武,個個有實戰本領。戚繼光還訓練士兵聽從号令,制定了各種條令,從行軍住宿到練武擺陣、殺敵擒賊,都有極其詳盡而明确的規定,要求官兵對這些條令“務要記熟”,嚴格遵守,使這支軍隊真正做到今行禁止。
經過嚴格的訓練,戚繼光終于使這支來源于礦工和農民的部隊,成為一支武藝精湛、紀律嚴明、訓練有素的威武之師,并依靠他們基本肅清了倭寇的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