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衛侯毀滅邢。
夏四月癸酉,衛侯毀卒。
宋蕩伯來逆婦。
宋殺其大夫。
秋,楚人圍陳,納頓子于頓。
葬衛文公。
冬十有二月癸亥,公會衛子、莒慶盟于洮。
【傳】二十五年春,衛人伐邢,二禮從國子巡城,掖以赴外,殺之。
正月丙午,衛侯毀滅邢,同姓也,故名。
禮至為銘曰:“餘掖殺國子,莫餘敢止。
”
秦伯師于河上,将納王。
狐偃言于晉侯曰:“求諸侯,莫如勤王。
諸侯信之,且大義也。
繼文之業而信宣于諸侯,今為可矣。
”使蔔偃蔔之,曰:“吉。
遇黃帝戰于阪泉之兆。
”公曰:“吾不堪也。
”對曰:“周禮未改。
今之王,古之帝也。
”公曰:“筮之。
”筮之,遇《大有》ⅵⅰ之《睽》ⅵⅷ,曰:“吉。
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也。
戰克而王飨,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為澤以當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而複,亦其所也。
”晉侯辭秦師而下。
三月甲辰,次于陽樊。
右師圍溫,左師逆王。
夏四月丁巳,王入于王城,取大叔于溫,殺之于隰城。
戊午,晉侯朝王,王飨醴,命之宥。
請隧,弗許,曰:“王章也。
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惡也。
”與之陽樊、溫、原、欑茅之田。
晉于是始啟南陽。
陽樊不服,圍之。
蒼葛呼曰:“德以柔中國,邢以威四夷,宜吾不敢服也。
此誰非王之親姻,其俘之也!”乃出其民。
秋,秦、晉伐鄀。
楚鬥克、屈禦寇以申、息之師戍商密。
秦人過析隈,入而系輿人以圍商密,昏而傅焉。
宵,坎血加書,僞與子儀、子邊盟者。
商密人懼曰:“秦取析矣,戍人反矣。
”乃降秦師。
囚申公子儀、息公子邊以歸。
楚令尹子玉追秦師,弗及,遂圍陳,納頓子于頓。
冬,晉侯圍原,命三日之糧。
原不降,命去之。
諜出,曰:“原将降矣。
”軍吏曰:“請待之。
”公曰:“信,國之寶也,民之所庇也,得原失信,何以庇之?所亡滋多。
”退一舍而原降。
遷原伯貫于冀。
趙衰為原大夫,狐溱為溫大夫。
衛人平莒于我,十二月,盟于洮,修衛文公之好,且及莒平也。
晉侯問原守于寺人勃鞮,對曰:“昔趙衰以壺□食從徑,餒而弗食。
”故使處原。
譯文
二十五年春季,衛軍進攻邢國,禮氏兩兄弟跟随邢國大官國子在城上巡察,兩人左右挾持國子把他扔到城外,使他摔死。
正月二十日,衛侯燬滅亡邢國。
由于衛國和邢國同姓,所以記載衛侯的名字。
禮至在銅器上作銘文說:“我挾持殺死國子,沒有人敢來阻止我。
”
秦穆公把軍隊駐紮在黃河邊上,準備送周襄王回朝。
狐偃對晉文公說:“求得諸侯的擁護,沒有像為天子的事情盡力這樣有效。
可以得到諸侯信任,而且合于大義。
繼續文侯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