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
故不書其族,言違命也。
晉、楚争先。
晉人曰:“晉固為諸侯盟主,未有先晉者也。
”楚人曰:“子言晉、楚匹也,若晉常先,是楚弱也。
且晉、楚狎主諸侯之盟也久矣!豈專在晉?”叔向謂趙孟曰:“諸侯歸晉之德隻,非歸其屍盟也。
子務德,無争先!且諸侯盟,小國固必有屍盟者。
楚為晉細,不亦可乎?”乃先楚人。
書先晉,晉有信也。
壬午,宋公兼享晉、楚之大夫,趙孟為客。
子木與之言,弗能對。
使叔向侍言焉,子木亦不能對也。
乙酉,宋公及諸侯之大夫盟于蒙門之外。
子木問于趙孟曰:“範武子之德何如?”對曰:“夫人之家事治,言于晉國無隐情。
其祝史陳信于鬼神,無愧辭。
”子木歸,以語王。
王曰:“尚矣哉!能歆神人,宜其光輔五君以為盟主也。
”子木又語王曰:“宜晉之伯也!有叔向以佐其卿,楚無以當之,不可與争。
”晉荀寅遂如楚莅盟。
鄭伯享趙孟于垂隴,子展、伯有、子西、子産、子大叔、二子石從。
趙孟曰:“七子從君,以寵武也。
請皆賦以卒君贶,武亦以觀七子之志。
”子展賦《草蟲》,趙孟曰:“善哉!民之主也。
抑武也不足以當之。
”伯有賦《鹑之贲贲》,趙孟曰:“床第之言不逾阈,況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聞也。
”子西賦《黍苗》之四章,趙孟曰:“寡君在,武何能焉?”子産賦《隰桑》,趙孟曰:“武請受其卒章。
”子大叔賦《野有蔓草》,趙孟曰:“吾子之惠也。
”印段賦《蟋蟀》,趙孟曰:“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公孫段賦《桑扈》,趙孟曰:“‘匪交匪敖’,福将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辭福祿,得乎?”卒享。
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為戮矣!詩以言志,志誣其上,而公怨之,以為賓榮,其能久乎?幸而後亡。
”叔向曰:“然。
已侈!所謂不及五稔者,夫子之謂矣。
”文子曰:“其馀皆數世之主也。
子展其後亡者也,在上不忘降。
印氏其次也,樂而不荒。
樂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後亡,不亦可乎?”
宋左師請賞,曰:“請免死之邑。
”公與之邑六十。
以示子罕,子罕曰:“凡諸侯小國,晉、楚所以兵威之。
畏而後上下慈和,慈和而後能安靖其國家,以事大國,所以存也。
無威則驕,驕則亂生,亂生必滅,所以亡也。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兵之設久矣,所以威不軌而昭文德也。
聖人以興,亂人以廢,廢興存亡昏明之術,皆兵之由也。
而子求去之,不亦誣乎?以誣道蔽諸侯,罪莫大焉。
縱無大讨,而又求賞,無厭之甚也!”削而投之。
左師辭邑。
向氏欲攻司城,左師曰:“我将亡,夫子存我,德莫大焉,又可攻乎?”君子曰:“‘彼己之子,邦之司直。
’樂喜之謂乎?‘何以恤我,我其收之。
’向戌之謂乎?”
齊崔杼生成及強而寡。
娶東郭姜,生明。
東郭姜以孤入,曰棠無咎,與東郭偃相崔氏。
崔成有病,而廢之,而立明。
成請老于崔,崔子許之。
偃與無咎弗予,曰:“崔,宗邑也,必在宗主。
”成與強怒,将殺之。
告慶封曰:“夫子之身亦子所知也,唯無咎與偃是從,父兄莫得進矣。
大恐害夫子,敢以告。
”慶封曰:“子姑退,吾圖之。
”告盧蒲弊。
盧蒲弊曰:“彼,君之仇也。
天或者将棄彼矣。
彼實家亂,子何病焉!崔之薄,慶之厚也。
”他日又告。
慶封曰:“苟利夫子,必去之!難,吾助女。
”
九月庚辰,崔成、崔強殺東郭偃、棠無咎于崔氏之朝。
崔子怒而出,其衆皆逃,求人使駕,不得。
使圉人駕,寺人禦而出。
且曰:“崔氏有福,止餘猶可。
”遂見慶封。
慶封曰:“崔、慶一也。
是何敢然?請為子讨之。
”使盧蒲弊帥甲以攻崔氏。
崔氏堞其宮而守之,弗克。
使國人助之,遂滅崔氏,殺成與強,而盡俘其家。
其妻缢。
弊覆命于崔子,且禦而歸之。
至,則無歸矣,乃缢。
崔明夜辟諸大墓。
辛巳,崔明來奔,慶封當國。
楚薳罷如晉莅盟,晉将享之。
将出,賦《既醉》。
叔向曰:“薳氏之有後于楚國也,宜哉!承君命,不忘敏。
子蕩将知政矣。
敏以事君,必能養民。
政其焉往?”
崔氏之亂,申鮮虞來奔,仆賃于野,以喪莊公。
冬,楚人召之,遂如楚為右尹。
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辰在申,司曆過也,再失閏矣。
譯文
二十七年春季,胥梁帶讓失去城邑的那些國家準備好車兵徒兵來接受土地,行動必須周密。
讓烏馀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