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十有七年春,小邾子來朝。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秋,郯子來朝。
八月,晉荀吳帥師滅陸渾之戎。
冬,有星孛于大辰。
楚人及吳戰于長岸。
【傳】十七年春,小邾穆公來朝,公與之燕。
季平子賦《采叔》,穆公賦《菁菁者莪》。
昭子曰:“不有以國,其能久乎?”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祝史請所用币。
昭子曰:“日有食之,天子不舉,伐鼓于社;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
禮也。
”平子禦之,曰:“止也。
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有伐鼓用币,禮也。
其馀則否。
”大史曰:“在此月也。
日過分而未至,三辰有災。
于是乎百官降物,君不舉,辟移時,樂奏鼓,祝用币,史用辭。
故《夏書》曰:‘辰不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馳,庶人走。
’此月朔之謂也。
當夏四月,是謂孟夏。
”平子弗從。
昭子退曰:“夫子将有異志,不君君矣。
”
秋,郯子來朝,公與之宴。
昭子問焉,曰:“少皞氏鳥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
昔者黃帝氏以雲紀,故為雲師而雲名;炎帝氏以火紀,故為火師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紀,故為水師而水名;大皞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
我高祖少皞摯之立也,鳳鳥适至,故紀于鳥,為鳥師而鳥名。
鳳鳥氏,曆正也。
玄鳥氏,司分者也;伯趙氏,司至者也;青鳥氏,司啟者也;丹鳥氏,司閉者也。
祝鸠氏,司徒也;□鸠氏,司馬也;鳲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也。
五鸠,鸠民者也。
五雉,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
九扈為九農正,扈民無淫者也。
自颛顼以來,不能紀遠,乃紀于近,為民師而命以民事,則不能故也。
”仲尼聞之,見于郯子而學之。
既而告人曰:“吾聞之:‘天子失官,學在四夷’,猶信。
”
晉侯使屠蒯如周,請有事于雒與三塗。
苌弘謂劉子曰:“客容猛,非祭也,其伐戎乎?陸渾氏甚睦于楚,必是故也。
君其備之!”乃警戎備。
九月丁卯,晉荀吳帥師涉自棘津,使祭史先用牲于洛。
陸渾人弗知,師從之。
庚午,遂滅陸渾,數之以其貳于楚也。
陸渾子奔楚,其衆奔甘鹿。
周大獲。
宣子夢文公攜荀吳而授之陸渾,故使穆子帥師,獻俘于文宮。
冬,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漢。
申須曰:“彗所以除舊布新也。
天事恒象,今除于火,火出必布焉。
諸侯其有火災乎?”梓慎曰:“往年吾見之,是其征也,火出而見。
今茲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
其居火也久矣,其與不然乎?火出,于夏為三月,于商為四月,于周為五月。
夏數得天。
若火作,其四國當之,在宋、衛、陳、鄭乎?宋,大辰之虛也;陳,大皞之虛也;鄭,祝融之虛也,皆火房也。
星孛天漢,漢,水祥也。
衛,颛顼之虛也,故為帝丘,其星為大水,水,火之牡也。
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
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過其見之月。
”鄭裨竈言于子産曰:“宋、衛、陳、鄭将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瓒,鄭必不火。
”子産弗與。
吳伐楚。
陽丐為令尹,蔔戰,不吉。
司馬子魚曰:“我得上流,何故不吉。
且楚故,司馬令龜,我請改蔔。
”令曰:“鲂也,以其屬死之,楚師繼之,尚大克之”。
吉。
戰于長岸,子魚先死,楚師繼之,大敗吳師,獲其乘舟餘皇。
使随人與後至者守之,環而塹之,及泉,盈其隧炭,陳以待命。
吳公子光請于其衆,曰:“喪先王之乘舟,豈唯光之罪,衆亦有焉。
請藉取之,以救死。
”衆許之。
使長鬣者三人,潛伏于舟側,曰:“我呼皇,則對,師夜從之。
”三呼,皆疊對。
楚人從而殺之,楚師亂,吳人大敗之,取餘皇以歸。
譯文
十七年春季,小邾穆公來魯國朝見,昭公和他一起飲宴。
季平子賦了《采叔》,穆公賦了《菁菁者莪》。
昭子說:“假若沒有治理國家的人才,國家能長久嗎?”
夏季,六月初一日,發生日食。
掌管祭祀的官員請示所應該使用的祭品,昭子說:“發生日食,天子不進豐盛的菜肴,在土地神廟裡擊鼓。
諸侯用祭品在土地神廟裡祭祀,在朝廷上擊鼓。
這是禮制。
”平子禁止這樣做,說:“不能那樣做。
隻有周正六月初一,陰氣沒有發作,發生日食,才擊鼓用祭品,這是禮制。
其他的時候就不這樣。
”太史說:“就是在這個月。
太陽過了春分而沒有到夏至,日、月、星有了災殃,在這時候百官穿上素服,國君不進豐盛的菜肴,離開正寝躲過日食的時辰,樂工擊鼓,祝使用祭品,史官使用辭令來祈禱消災去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