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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那些遇見的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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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時,我,布小曼,張初初,我們是倒桑樹街的女孩。

     布小曼是後來才到倒桑樹街的。

    那一年,我十三歲,倒桑樹街開了最大的超市——“芳鄰超市”。

    張初初那陣子非常喜歡喝酸奶,因為聽說,在發育的時候多喝酸奶會發育得很正。

    張初初和我一樣,都出生在倒桑樹街,是土生土長的原住居民。

    倒桑樹街是一條臭名昭著的街,一家挨一家的,都是粉紅色的洗頭店,門口坐着的是三三兩兩搔首弄姿的女子,充斥着濃烈的脂粉氣。

     這裡是城中村,龍蛇混雜。

     但我喜歡這裡,喜歡夏季裡街兩旁開得繁盛的合歡花,喜歡夜市裡賣的醪糟粉蛋,還喜歡下雨天裡坑坑窪窪的街道。

    我和張初初會從這一個坑跳到那一個坑,濺起的渾濁水花,像我們肆無忌憚的年少時光。

     張初初不喜歡這裡,她總是對我說,麥涼,我總是要離開這裡的,我要離開倒桑樹街,離開成都這個總是灰蒙蒙的城市。

     張初初家在倒桑樹街開了一家米粉店,用米粉店賺的錢養活一家。

    除了她爸、她媽,還有她爺爺奶奶,他們三代生活在一起,住在一個四合院裡。

    當然,那個四合院不僅僅隻他們一家,另外還住了五家人,逼仄,吵鬧。

     張初初她媽很厲害,她總是站在天井裡大着嗓門吆喝,誰家多用了水,誰又偷用了他們家的一塊蜂窩煤。

     平日裡,張初初還要去粉店裡幫忙,收錢或者刷碗。

     有時候洗頭房裡的小姐會站在店門大聲地叫嚷,粉妹,來碗粉。

     “粉妹”就是張初初,她讨厭這樣的稱呼,也很讨厭吃粉。

    雖然我覺得張初初家的粉味道很不錯。

    有次張初初說她到洗頭房的時候撞到了她爸,她不屑地說,那個男人那麼窮,怎麼還有心思胡來呢? 所以張初初說她想要離開倒桑樹街,我是理解的。

    生活在那樣狹窄的空間裡,總是想要遠遠地逃離。

     我家在倒桑樹街15号,是祖屋。

    聽說是我太爺太奶留下的房子,市裡文物保護局把這棟房子列入了文化保護對象。

    因為我爸對這裡的特殊感情,所以這房子曾經要被高價收購,他硬是沒舍得賣掉。

     張初初一直很羨慕我,羨慕我有一個很溫暖的家庭。

    我爸媽都在一家研究所搞科研,我一直覺得他們對科研的興趣大過對我,他們對我的教育模式是放養,不多過問也不多關注,更不要求我必須像傳統女孩一樣,很乖巧,很文靜。

     所以,我可以盡情地穿牛仔褲,穿寬松的T恤,留最短的頭發,打籃球和吹口哨。

     十三歲的時候,張初初開始發胖。

    其實她小時候挺瘦的,幹癟癟的像營養不良,但到了十三歲就開始瘋狂地橫向生長,去醫院檢查是因為青春期内分泌失調引起的。

    好在,胖了的張初初并沒有覺得好困擾,她依然咋咋呼呼,依然笑起來很利落,依然和我在倒桑樹街上跳下蹿,很歡喜。

     布小曼就在這時出現了。

    有一次我和張初初跑到“芳鄰超市”偷酸奶喝,剛插上吸管喝第一口的時候,就看到一個女孩直愣愣地盯着我們。

    她穿了一條淺藍色泡泡裙,有些自然卷的頭發,清麗的鵝蛋臉,大眼,像個洋娃娃一樣。

     我哽了一口,然後把食指舉到嘴邊,比了一個“噤聲”的手勢。

    她就大張旗鼓地走到我們面前,拿過另一盒酸奶大口地喝起來。

    我和張初初當即決定,吸收這個漂亮的女孩加入我們。

     那也是布小曼的十三歲,她是十二月的生日,我是七月,張初初比我大了四個月,所以張初初一直以大姐自居。

     後來我們常常在“芳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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