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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案 死亡騎士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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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廠,晚上7點從工廠回家。

    工廠到家裡的距離,騎摩托車要半個小時。

    ” “胡麗麗25号晚上幾點回娘家的?” “她回去得早,下午5點就到了位于隔壁村的娘家。

    她娘家人和鄰居都能證實胡麗麗25号晚上一直在娘家。

    ” “也就是說,她25号晚上就沒有看見吳明路,是嗎?”我問。

     “是的。

    ” “這輛摩托車是吳明路的?”我指着支在一旁的摩托車說。

     “确證了,是死者的。

    ”派出所民警說。

     “好吧,您接着說。

    ”我示意交警同志繼續介紹情況。

     “今天,28号,也就是胡麗麗報案兩天後,早晨一個攤販報案,說發現橋下有一具屍體。

    我們趕到的時候,确證死者是吳明路,他躺在橋下,身上壓着摩托車。

    群衆報案是說有個人騎摩托翻到橋下去了。

    ”交警同志指着橋下的一處荒草被壓倒的地方說。

     “今天早晨才看見的?” “是的,這個我們詳細問了,一般不會有人站在橋上往下看,扔垃圾都是站在離橋幾米處往橋下使勁兒一扔,橋下有垃圾和荒草,屍體沒被人發現也很正常。

    看屍體附着的泥土狀況,死者應該是在這個橋下躺了兩天了,而且這兩天下雨,我們看死者的衣服都是濕的,應該是失蹤的時間段就掉下去了。

    ” 我簡單看了看屍體的外表,點點頭,對交警同志的分析表示認可。

     “25号,吳明路上班的狀況……”我接着問道。

     “25号晚上7點,吳明路準時下班的,這個都調查清楚了。

    ” “他一般在哪裡吃飯?” “都是回家吃飯。

    ” 我蹲在橋邊仔細地看着水泥小橋的邊緣,說:“你們認為可能不是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因為橋邊沒有擦劃痕迹,對嗎?” 我的這一說仿佛出乎辦案人員的意料,他撓了撓頭說:“這個……呵呵……這個我們還真的沒有想到。

    我們還是認為這有可能是一起交通事故的。

    ” “是我提出疑點的。

    ”林法醫插話道,“接到交警的電話後,我就趕過來進行屍表檢驗,簡單地看了屍表之後,覺得有點兒不對。

    屍體除了頭上有幾處嚴重的損傷以外,其他肢體沒有損傷。

    畢竟發現屍體的時候,摩托車是壓在屍體身上的,從這麼高的地方跌落,摩托車又壓上了身,怎麼可能沒有損傷?” “我覺得有可能。

    ”交警說,“我們發現的時候,摩托車是一邊車把着地,一邊後備箱着地,正好這兩點把摩托車架空了,而屍體除了頭部位于摩托車底盤的位置以外,其他的肢體正好就躺在這個空隙處。

    可能就是那麼巧,摩托車隻砸在了他的頭部。

    ” 我從數碼相機中看到了原始現場的照片,點了點頭,覺得交警說得有理。

     林法醫看到我贊同交警的意見,連忙說:“摩托車底盤能形成頭部幾處挫裂創嗎?” 我笑着說:“别急,有争議,說明這個案子有意思,有意思的案件可能都是存在很多巧合的,至于損傷形态,我們驗屍的時候再說。

    我剛才說了,如果是騎車從橋上跌落的,為什麼橋邊沒有擦蹭的痕迹?” 交警堅持自己的觀點,走到小橋的一邊說:“這個橋是水泥的,但橋頭兩邊是很陡的斜坡通到橋下,如果死者是為了避讓車輛,直接從橋頭邊的斜坡處摔跌下來,那麼自然不會在水泥的橋邊留下痕迹。

    斜坡是土坡,下過雨後,即使有痕迹也沒法發現了。

    ” 我走到斜坡邊看了看,屍體原始位置是在橋北頭東邊的斜坡下方。

    看照片,摩托車的車尾應該是緊靠橋北頭東邊的旱溝河床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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