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晰的思維去維系,時而清晰時而糊塗,所以整個案發現場都讓人費解。
”
師父接着說:“我之所以分析這個人家裡很貧窮,是因為即便兇手有精神障礙,如若生活條件一般也都應該能認識什麼是DVD機,這個時代,連DVD機都不知道是什麼的,他的家裡可想而知有多窮。
”
我又插話道:“是啊,分析身材矮小是因為現場二樓的窗戶狹小,能鑽進去的人,自然身材矮小。
”
胡科長在一旁補充道:“嗯,聽你這樣一說,所有的疑點幾乎都可以解釋了。
之前我一直在考慮一個問題,男性死者沒有經過任何掙紮就被打死在床上,甚至連抵抗的動作都沒有,這非常奇怪。
因為盜竊殺人,通常都是進屋翻動東西驚醒受害人後,不得已而殺人。
而本案中,兇手幾乎是進了卧室就殺人,這非常不好理解。
”
師父接話道:“很簡單,我覺得這個兇手應該了解柏長青一家的習慣。
受害者通常是周五回家,周一才回來,而恰巧案發當天是25号,周五。
很有可能是兇手以為柏長青回了城,于是晚上來盜竊。
哪知周方腳踝受傷,恰巧這天晚上他們沒有回城。
兇手進入卧室後,對于卧室内有人大為驚訝,但是因為受害人此時并沒有醒來,如若是正常人可能會逃離或者繼續悄悄盜竊。
但如果兇手是精神障礙患者,這種程度的受驚,會嚴重刺激他的精神狀況,很有可能就誘發了狂躁症。
所以,這樣的思維其實都是不正常的。
”
大家都在似信非信地點頭。
師父接着說:“進一步考慮,兇手是精神障礙,殺人後引發了他的狂躁症,雖然可能在作案後用挂鎖鎖閉現場大門,但不太可能想到焚燒血衣、銷毀證據。
那麼,如果他們村口的焚燒灰燼确定是血衣的話,很有可能是他的家人幫忙銷毀證據,既然證據都銷毀了,他自然會極力隐瞞他兒子是有作案時間的。
”
就在這時,DNA檢驗室的技術人員走進會議室,低聲和張局長耳語了幾句。
張局長說:“灰燼裡發現的衣服碎片,檢出死者血迹。
”
“那就抓人吧。
”師父和張局長說道。
張局長顯得有些迷糊,說:“我們還沒有直接指向他的證據,嫌疑人又是精神障礙,貿然抓人,可靠嗎?”
“相信我,屍體不會說謊。
”師父說,“屍體上奇怪的刀傷,已經說明了一切。
”
張局長想了想,一聲令下,3輛警車駛出了公安局大門。
師父、胡科長和我在專案組會議室裡靜靜地等待着回音。
1個小時以後,張局長的手機突然響起,電話的聲音很響:“張局長,是他幹的,他家的床底下發現了割斷電線的DVD機和兩部手機!另外還有一把鑰匙,懷疑是死者家大門挂鎖的鑰匙。
”
“好吧,把嫌疑人和汪會一起抓回來。
”張局長說,“這個汪會涉嫌包庇。
”
夜還未深,專案組就得到了好消息。
汪會在證據面前很快低下了頭。
原來26日早晨,汪會發現自己家的梯子橫着放在院子裡,頓時有了不祥之兆。
待他跑到兒子的房間時,發現兒子滿身是血地躺在自己的床上呼呼大睡。
汪會也不知道兒子幹了什麼事,隻覺得不好,于是把兒子身上的血衣和床單、被褥悄悄地拿到村口焚燒。
可是他不知道自己兒子盜竊來的DVD機、手機和鑰匙放在床下,留下了緻命的證據。
對汪會之子的審訊難度很大,他贅述了很多不相幹的問題,但是提到男死者的時候,他咬着牙,眼露兇光地說:“殺!殺!”而提到女死者的時候,他卻隻會流着口水說:“奶子,奶子。
”
“從這個嫌疑人的陳述碎片中,已經明确反映出了他的作案過程。
”師父說,“既然汪會承認血衣是他兒子身上穿的,血衣上又有死者的血迹,那麼這就是直接證據。
”
“不僅如此。
”胡科長說,“剛從痕檢部門得到消息,汪會承認燒毀了犯罪嫌疑人的鞋子,我們已經從他交代的地方買到了一雙一模一樣的鞋子,鞋底花紋和現場一緻。
現場提取的兩枚指紋,也都和嫌疑人對上了。
這是鐵案。
”
“鐵案又能如何?”我郁郁寡歡,“精神病殺人,不負刑事責任。
可憐了這一對苦命的夫婦,那麼年輕就枉死了。
”
“是啊。
”師父也受到了我情緒的影響,“住在偏遠地區,本身就有風險,夜間關緊門窗太重要了,如果他們二樓的窗戶也扣緊,就不會有這樣的悲劇發生。
僅僅是百密一疏,疏忽了一扇窗戶,卻釀成慘案,真是可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