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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嬰兒之殇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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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損傷是一個對沖傷,符合生前高墜形成。

     相對應的,姜芳芳的背部、臀部皮下和肌肉内都有廣泛的大面積出血,胸椎和骶椎都有明顯的骨折、出血征象。

     “她是仰面朝天摔在石頭上的,”大寶說,“能不能以此推斷出她起跳時候的體位?” 我搖了搖頭,說:“二十多米的高度,屍體很可能在空中有翻滾,所以體位沒有多大的價值。

    ” “那什麼有價值?”大寶問。

     我指了指姜芳芳的一雙手。

     她的雙手指尖和掌腕關節都布滿了擦傷,手指指縫和長長的指甲裡夾雜着一些污物。

     “雖然經過了大雨的澆淋,”我說,“但是這些指縫和指甲裡的污物有些令人費解,和這個穿着講究的女人的生活習慣不太相符。

    ” 大寶推了推眼鏡,湊近了看。

     我拿起寬膠帶,黏附了一些指縫和指甲裡的污物,又從身邊的物證箱裡拿出在現場提取的寬膠帶,遞給王法醫,說:“你先把這個送去微量物證實驗室吧,用電子顯微鏡看一下,和現場發現嬰兒屍體的沙堆的沙礫是不是一種成分。

    ” “明白了。

    ”大寶說,“你看得還真仔細啊,這個确實是驗證她就是殺孩子的兇手的最好證據。

    如果确證死者周圍的環境沒有這種成分的沙礫,那麼她就不可能是在死亡現場附近接觸到沙礫的。

    ” 我歎了口氣,說:“即便是比對一緻,也隻能說她在嬰兒屍體現場附近抓過沙子,不能直接确定她就是殺人兇手啊。

    自産自銷的案件就是這點麻煩,沒有口供作為驗證。

    ” 重新回到屍體旁,我們開始對屍體前側的一些小損傷進行了檢驗。

    姜芳芳的胸口兩乳之間有一處拳頭大小的皮下出血,其餘體表沒有再發現損傷。

     “這個申俊還是比較心疼老婆的,”大寶說,“丢了孩子吵架,也沒動手。

    ” “這不是損傷嗎?”我指着姜芳芳胸口的損傷說,“這一處損傷,總感覺有些問題。

    ” “什麼問題?”大寶說,“普通的皮下出血啊。

    ” 我揮手制止大寶繼續說話,低頭想了想,走到解剖室的一角,把解剖開始時脫下的姜芳芳的衣服一件件攤在地上。

     突然,一名偵查員走進了解剖室:“秦法醫,我們前期調查基本結束,姜芳芳有個外遇對象,我們已經把他控制起來了。

    支隊長讓我來向你通報一下。

    ” 我的目光沒有離開死者的褲子,說:“你說姜芳芳可能是被她的情人殺死的?” 偵查員一愣,說:“不不不,那不可能,姜芳芳不是跳河自殺的嗎?經過我們的調查,二十九日晚間,他沒有作案時間,但是二十八日晚上到二十九日淩晨,他沒有不在場證據,所以我們懷疑孩子是被他殺的。

    ” 我擡頭看了看偵查員說:“可是我覺得孩子是被姜芳芳殺害的。

    ” “殺自己的孩子?還用那麼殘忍的手段?”偵查員一臉驚愕。

     “我們不能用自己的想法來衡量一個精神病患者的想法,”我說,“這樣對待一個小孩子,一般人是做不出來的,通常是精神有問題的人才能做出來。

    除了手上的沙礫,我們還發現死者的鞋子上沾滿了黃泥,她死亡的地方是沒有黃泥的,這個黃泥應該是在埋嬰兒的現場黏附的。

    ” 正說着,解剖室的電話突然響了,是王法醫打來的。

    經過電子顯微鏡的識别,姜芳芳指甲裡的沙礫和嬰兒屍體現場的沙堆沙礫成分同一。

     “現在我們有個間接證據能證實孩子是被姜芳芳埋的。

    ”我說。

     “你說有沒有可能是别人在埋孩子,姜芳芳在那裡掙紮、抵抗、挖孩子啊?”大寶有些不放心。

     “姜芳芳身上沒有威逼、抵抗損傷,”我說,“所以她在生前沒有遭到控制、威逼。

    ” “那就好,”偵查員說,“案件自産自銷了,雖然證據還有些問題,但是我們還有别的路可以走。

    我們得趕緊找到小女孩,她當天晚上和母親、弟弟一起出門的,所以她應該知道自己的母親埋弟弟的事情。

    你們說姜芳芳自殺前,會把小女孩送到什麼地方去呢?不會也埋了吧?五歲的小孩沒那麼容易被埋吧?” “她是間歇性精神病,還有躁狂症。

    ”我說,“她二十九号白天和申俊吵了架,沒動手,說明她那時候應該趨于正常了,應該不會再去殺害自己的女兒。

    ” “那她自殺的行為,是愧疚的行為嗎?”大寶問。

     我搖了搖頭,說:“到現在為止,我也沒有下結論說姜芳芳是自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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