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并不多。
”孫偉一邊放着對趙輝進行人身、衣着檢查的照片,一邊說,“地面是水泥地面,不具備檢驗足迹的條件,但肯定沒有血足迹。
”
“這就是你們困惑的原因。
”我說,“死者六點半死亡,趙輝七點就報案。
半個小時,他可以走回家,可以打電話,但是不一定有時間把身上的血衣,還有自家的地面全部清除幹淨。
我們說了,殺人現場,查不出足迹是因為血足迹被後來流出來的血迹覆蓋了。
然而,兇手的身上、鞋底一定會有大量的血迹。
如果是趙輝幹的,他的家裡也應該有血足迹。
”
“有道理啊!”大寶恍然大悟,“這個案子有問題。
”
“即便是這樣,我們内心還是确認是趙輝所為,因為他的表現太反常了。
”王傑局長說,“一進來就哆哆嗦嗦的。
會不會是他中途抛棄了鞋子,然後回到家中換掉血衣?”
“王局長說的這種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但是他哆哆嗦嗦,也不排除可能是因為病理性醉酒,所以才讓你們覺得反常。
”我說,“我倒是覺得還真不一定是趙輝所為。
你看啊,一來,這個小孩子是他的親生女兒,即便他是激情殺人殺了于萌軒,但也沒有必要殺害自己的女兒啊!即便是殺人殺紅了眼,要滅口,也不至于捅那麼多刀啊!二來,如果是趙輝所為,就是他和妻子在沙發上過性生活的時候發生矛盾而殺人。
這個時間點是發生性生活的時間點嗎?很顯然,死者的女兒也在客廳或者房間,至少他女兒是有可能看到這些的。
夫妻過性生活的時候,誰不避着子女?孩子五歲了,也懂一些事了。
”
“如果按照趙輝的說法,”林濤顯然是支持我的觀點,補充道,“如果兇手在強奸殺害完于萌軒、趙于樂以後,直接去了趙輝家,然後對其進行搶劫,過程中滴落了死者的血迹,匕首又被趙輝奪了去,這就符合我們現在的證據支持了,而且也印證了趙輝說的都是真的。
”
“按林科長說的這樣,也是可以形成整個現場證據過程的。
”陳支隊說,“但是案情不合理。
趙輝說,搏鬥中拉下了兇手的面罩,确認他是不認識這個兇手的。
既然是個生人,又是如何能進入于萌軒家裡的呢?于萌軒一個人帶個孩子,警惕性應該是很強的。
這就不符合我們現場勘查的結論。
而且,如果是不認識他們兩口子的人,又怎麼會在殺死兩人後,準确定位到另一個人,然後去實施搶劫呢?随機的嗎?如果是巧合,這巧合都已經不合情理了。
”
“那倒也是。
”我說,“這裡面肯定有一個謎團沒有被我們解開。
在這個時間點作案,又能準确找到受害人所分居的兩個家,受害人還聲稱絕對不認識。
最重要的,還不是尾随進入現場,而是和平進入現場的,這些點之間,矛盾太多了,我一時半會兒也想不明白。
”
“連那麼可愛的孩子都殺,太可惡了,必須得破案!”陳詩羽咬牙切齒地說。
投影幕布上的照片正好停留在趙于樂躺在血泊之中,現場盡是血液,慘不忍睹。
這讓大家的恻隐之心紛紛高漲了起來。
我穩定了一下情緒,說:“殺人現場,确實不存在财物丢失對嗎?”
“呃,也不是絕對的。
”孫偉說,“現場勘查,确實沒有發現什麼地方被翻動過,而且也沒有什麼地方沾有血迹,看起來是沒有翻找财物的動作。
但是趙輝一直聲稱他們家的床頭櫃裡有一個鐵盒子,鐵盒子裡面長期放着三四萬塊錢作為平時的機動資金。
我們後來又去床頭櫃看了,鐵盒子有,裡面一分錢都沒有。
不過,這個醉鬼到底哪句真話、哪句假話,誰也不知道。
就是在審訊室裡,他都迷迷糊糊的,老是吹牛說自己的收入有多高多高,年薪幾十萬什麼的。
”
我靈光一閃,微微一笑,頓時覺得好像看見了一絲曙光。
我說:“那趙輝不是受傷了嗎?”
孫偉點點頭,切換照片,說:“你們看,他就是左側肩膀上中了一刀。
其他地方沒傷了。
”
“如果是賊喊抓賊的話,自己也可以形成這個位置的傷吧。
”王傑局長說。
大寶點點頭,說:“這裡自己可以形成。
”
“但别人也可以形成。
”我說,“凡是自己可以形成的損傷,别人都可以形成。
”
“誰說的?”大寶和我擡起了杠,“自己咬舌頭,形成的是外向圓弧的損傷。
别人咬你的舌頭,形成的是内向圓弧的損傷。
不信你試試,别人怎麼咬你的舌頭能形成外向圓弧的損傷?所以,自己咬舌頭的傷絕對是獨一無二的,别人就形成不了。
”
我看大寶說得還真是很有道理,眼看擡杠要擡不過他,果斷轉移了話題:“這案子疑點諸多,我覺得我們必須複勘現場、複檢屍體才能有進展。
現在的偵查工作,我覺得還是要以趙輝一家三口平時接觸的人為調查的重點。
”
“出發吧!”陳詩羽已經急不可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