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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關東軍地下要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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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的一家大醫院住過一段時間的院。

    在此期間,剛好趕上醫院附近要修一座名叫“工人體育場”的建築,工地上挖出了一座古墓,他也曾從醫院裡偷跑出來去瞧熱鬧,進地宮裡看了一通。

     那古墓據說是明代一個王爺的,繞着古墓周圍一圈都是黑水,地宮的墓室分為前中後三部分,門口吊着千斤閘,從閘門進去,首先是一間“明殿”(冥殿),按墓主生前家中堂屋的布置,有各種家具擺設,這些器物稱為“明器”(冥器)。

     再往裡,中間的墓室,稱為“寝殿”,是擺放棺椁的地方,這座古墓是合葬墓,而且非常特殊的是,墓主夫婦,也就是王爺和王妃的棺材,都用大鐵鍊子、大銅環和銅鎖,吊在寝殿半空。

     其後是“配殿”,是專門用來放陪葬品的地方。

     另外沒隔幾天,在海澱也出土了一座元代古墓,這兩座墓中都有殉葬的童男童女,出土的時候與活人一模一樣,隻是元代的那座墓中出土的童男女,身上的衣服一碰就成灰了。

     後來我祖父把這兩件事當故事給我講過,他說這些童男童女都是活着的時候,除了口服水銀之外,在頭頂、後背、腳心等處還要挖洞,滿滿的灌進水銀,死後再用水銀粉抹遍全身,就象做成了标本一樣,曆經萬年,皮肉也不腐爛,這種技術遠比古埃及的木乃伊要先進得多,不過兩種文明的背景不同,價值取向也有很大差異,而且用灌水銀的辦法保持屍體的外貌,必須要用活人,死人血液不流通,沒法往裡灌,所以這種技術從來沒用在任何墓主身上。

     世界上最殘忍的事情恐怕就是用活人來殉葬了,胖子戴上手套把其中一個小孩的屍體抱了出來,仔細檢查,果然在頭上頂,後背,足底等處,發現了幾個窟窿,這些屍體上的洞,已經被巧手匠人,以火漆封住,屍體上有不少地方已經出現一片片黑紫色癍點,陪葬的人或者金銀玉器經常會塗抹水銀粉,時間久了會産生化學變化,年代近的會呈現棕紅色,年代遠了就變成黑紫色,這種癍塊俗稱“水銀癍”或者“水銀浸”,也有些地方稱屍癍為為“爛陰子”,“汞青”。

     胖子顯然有點緊張,他故作鎮定,籲了口氣說道:“以前看過魯迅寫的小說,就有骨董上生水銀浸的描寫,看來那老哥還不是瞎寫的,确有其事。

    ” 英子問道:“這也太可憐了,胡哥,你說這童男童女,咋還不給他們穿上衣服呢?我記得先前看見跑過去的那個小孩穿着衣服啊,難道是鬼魂嗎?” 我告訴她:“是不是鬼魂隻有他們自己清楚了,不過不是這倆小孩不穿衣服,陪葬的童男童女,肯定都着盛裝,過了快一千年,到了這會兒,那衣服早就爛沒了,這都過了多少年了,這口巨棺恐怕是元代的,關東軍把這口大棺材挖出來打開的那一刻,衣服一見空氣就變成灰塵了。

    ” 本來我不相信世界上有鬼,但有些時候鐵一般的事實擺在面前,又不得不信,胖子和英子在通道中看到小孩的身影,和棺中殉葬的這一對童男童女一模一樣,還有我後背的手印,這裡邊的事實在超出人類認知的範疇了。

    也許可以用第六感應,預感等等來進行解釋,總之這些已經全部屬于超自然現象了,憑我們的見識,也就僅僅窺探到這神秘莫測的未知世界一點點影子。

     不過這倆小孩的亡靈把我們引到這裡,究竟有什麼企圖?看情形,又不象是有什麼惡意。

     英子說:“興許是想讓咱把他倆的屍體埋了吧,不是常說入土為安嗎?要不咱就幫幫他們吧,多可憐啊。

    ” 胖子點頭贊同:“我是隻想發财不想管閑七雜八的事,但是這回情況特殊,咱行行好,把他們帶出去挖個坑好好安葬了,别在這赤身裸體的戳着了,他們都給墓主站了千年的崗了,該休息了。

    ” 屍體裡都是水銀,燒也燒不掉,唯有挖個坑埋了,我們所能做到的也就隻有這些了,但願世界上少一些這樣的慘劇。

     當下不多耽擱,我和胖子脫下身上穿的關東軍大衣,分别把童男童女包在裡邊,系個扣背在身上,灌滿水銀的屍體份量死沉死沉的,多虧是小孩,如果是大人,一個人背還真夠戗。

     胖子見未得到值錢的财寶,心裡多少有些不太痛快,恨不得一把火把這些棺材全燒了,我和英子急忙勸阻,他也隻得罷休。

     我們回到石洞中商議如何出去,此時人人都是饑渴難耐,可恨得是地下要塞中,無糧無水,又沒有炸藥炮彈,想要回到地面上,隻有将軍墓的盜洞一條路可走,但是一想到那屍煞的怪力,着實讓人頭疼,吃飽喝足了也未必是它的對手,更何況現下已經餓得手足發軟。

     三人對望了一眼,心中的想法都差不多,地上有十幾隻死蝙蝠,事到如今,也隻能拿這些家夥祭祭五髒廟了。

     人類本來就是雜食動物,一旦餓急眼了,沒有什麼是不能吃的,英子說她小時候就跟她爺爺在深山老林的洞子裡吃過蝙蝠,那一年起了山火,又趕上罕見的饑荒,山裡大一些的動物都跑沒了影,人們就吃地鼠,吃蝙蝠,吃蝗蟲,吃草飛機,蝙蝠的筋和脆骨是很好吃的,有嚼頭。

     石洞中的這些豬臉大蝙蝠,瘦骨嶙徇,長得太過猙獰兇惡,活脫兒就象一隻隻吸血惡魔的幹屍,對它們的肉好吃這一說法,我和胖子持保留意見的态度。

     但為了生存,也顧不上那麼多了,想生火燒烤就得回格納庫,那裡有很多木箱可以做柴火,當然棺材闆也可以燒,但是吃用棺木燒火烤出來的肉,這事多少有些不能讓人接受。

    于是胖子用身上帶的繩索,挑五六隻肥大的死蝙蝠栓住腳爪,系成一串,拖了就走,這其中也包括那隻超大的蝙蝠王。

     回到格納庫後,把那包着童男童女的大衣放在一旁,英子取出短刀切掉蝙蝠醜陋的腦袋,沒有肉的爪子,又開膛破肚,把豬臉大蝙蝠腹中一陀陀青灰色的腸子,以及多餘的内髒都扔掉,最後胡亂剝了剝皮。

     我找了一大堆木箱,用腳踹成木闆了,又取出刀子削了一些木屑,拿火柴點燃木屑引火,胖子在旁協助,蹲在地上,卷起手來吹氣助長火勢。

     又尋了幾把步槍上的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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