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以這篇小說回憶《超時空要塞Macross》,并紀念那些兵荒馬亂年代的愛情。 終于寫完了這篇小說,原本計劃用四萬字結束後去飛趕《缥缈錄3》,卻因為一筆一筆地細寫第一人稱主角的心理活動而被抻到了浩浩蕩蕩的12萬字,寫到了自己都不像寫了,寫到會質疑那種執着的感情是否真的有必要。 其實漫長的故事隻是為了最後那五個字的短信,令人想起《EVA》裡加特留在葛城電話裡的留言,現代科技真是一個殘酷的東西,可以留存一切,包括你想遺忘的和想放棄的。 有一些瞬間的存在從開始就是為了被緬懷,有一些笑容的綻放僅僅是為了被回憶。 池上聽雷階前看雨,花開千年人猶不老,終究隻是年少時候的夢想。我喜歡美樹本晴彥的畫風,用色溫暖而蒼老,像是水洗風吹日曬之後,失色在時光裡的老相片。 小說中用了很多熟悉的地名,比如錦滄文華酒店、中信泰富廣場、恒隆廣場、金茂大廈,都是為了好玩,也是為了紀念上海這個城市。我回國之後才開始熟悉這個中國最豪華的都市,雖則我也說不上很喜歡這裡。 可一個地方待久了就會讓人留戀,并不為什麼特殊的原因,隻是想這也是我流過去的時光啊。 本文寫作過程中我重讀了茨威格的《一封陌生女人的來信》和葉芝的詩集,聽者林海的《琵琶語》和莫文蔚的《FlowersofShanghai》,這也是文中林瀾在北大28樓前清唱的那一首歌,原唱是雷光夏,台灣一個流浪歌手,歌聲飄忽得像是一個精靈。 談到這些不是沒有意義,《一封陌生女人的來信》和葉芝的故事都令我産生一些對于感情的惶恐。我有時候會嘲弄說誰誰是如此悶騷,比如《來信》中的那個女人,愛了那麼多年,始終沒有勇氣去嘗試。可是世界上真有這樣的人啊,他們受了那樣的痛苦,又不能隻用悶騷兩個字來淡淡地推開。 讓人想人内心的怯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