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三角中最強的一環應該是李志強,他是個很有名的私家偵探,有着敏銳的觀察力,冷靜的頭腦、矯疾的身手和各類豐富的知識,更有着良好的社會關系,這樣的一個人,應該是絕不會出問題的,可是他偏偏出了問題被涉入了一件謀殺案中。
他是個單身漢,雖然未婚,但身邊通常有美女作伴,而且都是淑女名嫒,不過他的私生活都是相當嚴謹的,從沒有亂七八糟的事情。
這天他下了班回家,洗了個澡又更衣出門,是赴一位名媛的約會,對方是競選入圍的港姐,本來呼聲極高,可是這位小姐竟然退出了,原因是家庭的反對,她的家中是個古老而保守的家庭,對女孩子穿了泳裝,站在台上供人品頭論足的還不能接受。
強迫她退出了決賽。
這位小姐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認識了李志強,對他十分激賞,所以主動地約會他,這是他們第三次見面,約會是在一家夜總會中,他們相擁共舞,娓娓清談,共渡了一個極為愉快的夜晚。
然後就送她回家,還進去坐了約摸有十分鐘,就告辭回到寓所,休息睡覺。
早上十點多鐘時,警察就找到了他,說餘金花被殺死在香閨中。
餘金花就是那位與他共遊的小姐,她是被絲襪勒死在卧室中,現場中留着一枚金質的杜邦打火機,上面刻着李志強的名字。
警察就是根據這個線索找到了李志強。
這真是一場無妄之災,李志強是十一點半左右離開那兒的,餘金花與家人共住,她家的人口簡單,隻有她和父母共居,另有一個哥哥遠在美國,那天晚上,她的父母到澳門去了,女傭也出去渡假了,李志強送她回去時,她家中一個人都沒有。
屍體是他家的一個親戚發現的,因為她的母親不放心女兒,在澳門打了個電話回家,因為無人接聽,心中更不放心,才又打了個電話到鄰近的那個親戚家中,托他到家中去看看,因為他們規定女兒出門,必須要在十二點以前回家,她母親是午夜一時打的電話,那位親戚到達餘家時間是一時四十分,發現屋中燈火通明,大門是虛掩着的,一直進到樓上餘金花的卧室,發現了餘金花的屍體。
他立刻打電話報了警,然後又以電話向澳門的餘氏夫婦報告了兇訊。
死者身上還穿着外出的衣服,室中略有掙紮的情形,經過驗屍後,證實死亡時間約模十二點半左右,行兇者孔武有力,那一隻絲襪是兇手在屋中随手取到的,深勒進頸中,幾乎把頸骨都勒斷了。
他們所居是一幢獨立的花園洋房,鄰居還在五十公尺之外,所以沒聽到任何聲息。
警方找到李志強時,餘氏夫婦已經包了水翼船,緊急趕了回來。
餘金花由于家教很嚴,本身行為也很規矩,仍然是處子之身,遺體也是完壁,沒有受暴的痕迹,餘金花的皮包中還有着一疊百元的港币和五千元美金,她的白金名貴手表和鑽石項鍊仍在,證實這不是強盜殺人案件。
李志強的殺人嫌疑似乎最重,雖然他是十一點半離開餘家的,但是卻沒有時間證人,餘家沒有人能證明他離開。
他自己住的是一幢公寓大廈,回家時大廈的管理員也不在,沒人能證明他何時回家。
幸好,餘老先生對他的印象良好,沒有認為他是兇手,金質打火機是他的,他承認在樓下的客廳中抽過一支煙,取出打火機來點火,随手就放在茶幾上了,在客廳的茶幾上也找到了他吸過的煙蒂在煙灰缸裡,抽剩的半包三五牌香煙也留在桌上,他也沒有到過餘金花的卧室。
這些證據對他略為有利,因為他不可能留下香煙而單獨将打火機帶進餘金花的卧室中。
說他逼奸不從而殺人也缺少有力的證據,第一是李志強有着良好的記錄,他過去交往的一些女伴都可以為他作證,說他是個十分君子的紳士,待人有禮性而有禮貌,尤其是對女性,不會用強暴的手段。
他寫字樓中有兩位女秘書,一位女助手,都是绮年玉貌的美麗女郎,她們對這位年輕波士的印象也極佳,說他是個很溫文謙和的人,即使她們犯了錯,他也隻是和顔悅色的糾正,從沒有罵過她們。
這些證詞雖然沒有直接的作用,但至少可以證明李志強沒有暴力的傾向,不是一個喜歡以暴力達到目的人。
再者,就是遺體的完整,那輕微的掙紮,隻是抓亂了床單,那是餘金花在倒下來時,順手抓住了床單而拖亂的,此外,她身上的衣着都很完整,高跟鞋還有一隻穿在腳上,一隻腳踢掉了,假如是一個因色起意而強行殺人者,多少會對死者的身體有一番淩辱的。
再者,死者的穿着大方而有淑女風範,那不容易引起一個男人的色心,至少是對李志強這樣的男人,不會産生誘惑。
何況,李志強并不缺乏女人,沒有為此殺人的必要。
加上,他在社會上的良好關系,以及他的好友名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