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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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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會有什麼事?” “我也不清楚,他們世居在大鵬灣,有十幾戶在海邊的山坡下搭了簡單的木屋居住,土地是香港政府的公産。

    他們雖沒有産權,卻也已經居住了一兩百年了,現在有人要趕他們離開。

    ” “是什麼人要趕他們走路呢?” “金少成,金氏企業的大老闆,他說已經取得了香港政府的承租權,承租下了那片土地。

    ” 李志強愕然地道:“金少成,那個精密電子工業的大亨,他要一塊荒僻的漁村幹什麼?” “他說,計劃在那兒建立一所研究中心,專門從事研究發展的工作。

    ” “把研究中心設在那個地方?” “那個地方倒是頗為理想,研究中心的地形要隐秘,易于警戒,現在的産業間諜太厲害,可以說是無孔不入了,那兒的地方夠大,有水源供應,可以防止閑雜人等接近……” 李志強道:“但是也不能把人家趕走呀!” 卓平道:“是的,再者,他們祖居該地百多年了,祖墳也葬在附近,這一搬出去,連祖墳也要被挖走了,所以漁民們的反應并不太熱切,他們委托我去跟對方交涉。

    ” “是要求多一點補償嗎?” 卓平搖搖頭道:“這批漁民們都很純樸,他們很滿足現有的生活,他們要求是維持現狀,不要趕他們走。

    ” “這個要求可能被接受嗎?” “很難,雖然地方很大,雙方是可以并存的,但是對方要求的隔絕閑人,而且獨占那片港灣,所以不遷移是不可能的,最多隻能為他們多争取一點補償,甚至于要求為他們解決工作的問題。

    ” “阿方,這種案子并不須要你親自出馬的,在你的事務所中,每個助手都能把事情做得很好。

    ” “是的,可是陳大虎他們隻信任我,不是因為我是律師,而是因為他們把我當作朋友,不會被人買通來幫助對方,他們已經委請過兩個律師來代表了,結果都被對方買通了,反過來助他們撤離。

    ” “對方曾經買通過律師嗎?” “有的,那兩個律師都收到了對方的一筆巨款,結果反而站在金氏企業那方面去了。

    ” “可是你也沒有辦法幫助他們呀,最多隻能幫助他們多取得些補償,對方充分的理由,可以強行要他們撤離的。

    ” “我想還是可以舉出些理由,和對方談談的!” “那你還是無法幫助他們太多呀。

    ” “不過大虎告訴我,他們又找到了一些有力的證據,可以拒絕對方的強迫遷離,今天他們就要提供那些證據給我看,所以我非去不可!” “那你就快去吧,金氏企業看到是你這位大律師出馬,恐怕會很頭大了,因為他們知道你是個錢買不到的人。

    ”卓平笑着走了。

     他們兩個人在墓園裡悲吊片刻,也就到銅鑼灣去了。

     那家小餐館的主人也是他們的朋友,是他們一起長大的朋友,每次他們都到泉生飯店去聚餐。

     杜泉生也一定為他們留下最好的房間,而且叫自己的老婆親自下廚去調治,而泉嫂的海鮮調理是世界第一流的水準。

     有幾家著名的大飯店,曾經想以最高的代價請她去主廚,但泉大嫂都拒絕了。

     替人當夥計總不如自己做老闆強,何況他們的餐館也是天天客滿,生意好到極點。

     杜泉生看見他們十分高興,因為他們好久沒來了。

     弄了一大堆好吃的海鮮,甚至于開了瓶私藏的美酒來招待他們。

     隻是一直等到過了中午一點半鐘,還是沒看到卓平前來,這是很少有的事,卓平最守時,最重約會,即使是為了十分重要的事無法抽身,也一定會有電話來通知,像今天這種情形是從來沒有的。

     于是李志強撥了個電話到了卓平的事務所,才知道卓平在十一點鐘左右就離開了,跟他一起走的是陳大虎,到那兒去則沒說明。

     他們又撥電話到卓平的家裡找到陳嫂,一問之下,知道卓平和陳大虎也沒有回來過。

     這就顯得很不平常,因為卓平無論如何都不會失約的,更不會毫無連絡就去辨别的事的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李志強還是沒找到卓平,才意識到事态的不尋常,卓平的私生活很嚴謹,他也許會逢場作戲,但絕不會在外逗留竟夜。

     一定是有什麼事故發生了。

     李志強和駱希真趕到了那漁村,詢問之下,才知道陳大虎也是一夜沒回去,這是更為反常的現象。

     陳大虎今年三十歲,剛結婚兩個月,新娘也是個漁家女,叫阿月,兩口子十分恩愛,陳大虎幾個鐘點看不見她都會感到不安,這一次居然是整整三十幾個小時都沒有回來,那個小新娘阿月也十分着急。

     李志強是私家偵探,他開始要從另一個角度去看這件事,首先是打電話到警局,詢問昨天十一點鐘之後,有沒有車禍或其他事件。

     車禍有兩件,淺水灣的海攤上發現了兩具無名屍體,不過發生車禍的人都與卓平不符。

     他們也懷着緊張的心情,到停屍所去看了兩名男屍,警方已經做過了初步的檢驗,而且由指紋查出了這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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