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他的招牌。
而她繼續她的好潔和喜歡收拾東西。
他再也不認為她的痘瘠是一種美麗。
她從阿特晚間回來襯衫的污迹中(有時是巧克力。
有時是咖啡、有時是唇膏的痕印,有時什麼也沒有,隻有變換如四季的香水味),知道他說的公司開會都是騙她的。
他是剛從另外一個女人那兒回來。
她可以從不同的香水味和不同的污迹中分辨,他去找過什麼女人。
有時候衣褲上粘了些膠狀的東西,她用清水浸着,用指甲去刮掉它,她認為那是精液。
有時,她去阿特做事的公司裡,或從她丈夫的來訪的女客中,細心而耐心地辨認着對方的唇膏顔色、香水味道、或指甲油的氣味色澤,以緻很多人都向阿特反映:“你太太美是美了,但看人的神情太可怕。
”
“别理她,”阿特笑笑說,“她快發神經了。
你沒看到她痘瘠的表情嗎!
“她有神經病?”
聽的人都很詫異,“她會打人、殺人?”
“她會打人、殺人倒還好。
我等她神經病她也把自己等神經了。
”阿特無奈他說,“隻要她發瘋了,便把她送神經病院,而我……嘿嘿,就可以回複自由身、甩難咯!”他誇張他說。
偏是這番說,也讓美華聽到了。
所以她越來越忙着收拾東西。
她總是覺得有了兩個重要的事物沒收拾好。
隻要這一兩樣東西沒收拾好,她就覺得好像一切東西都未收拾似的。
他希望我發神經。
趙美華想。
我才不會發神經。
她想起自己問過他的傻話:你愛不愛我。
也想起他回答她那等于沒有回答的話:如果我不愛你,為什麼要跟你做愛?
她更想起那相師跟她說過的話。
她是一個克夫的女子。
隻有她殺掉丈夫,沒有丈夫能殺掉她的。
如果她能把他像垃圾一般無聲無息的收拾掉的話,她就是成功順利地克了夫了。
如果她在“收拾”他的過程裡和事件後,給人識破、發現,那麼,她就隻好成為一個神經病人,以此為殺人的理
由,未必判刑,但要呆在神經病院裡。
這說不定會給阿特一一個充分的理由,跟她離婚。
要是這樣,就不是她克夫,而是丈夫克了她。
究竟是誰克誰呢,她想知道,她要知道。
她開始考慮如何“收拾”掉一個人。
她收拾過任何事物,但畢竟并沒有把一個人“收拾掉”的經驗。
她考慮要不要把婆婆也收拾悼。
她很快的就否決了這個意念。
因為婆婆待她一向還算不錯
她的婆婆――麥太――時常出去打麻将,要單獨“收拾”阿特,并非難事。
她可以先在食物下些安眠藥,然後利用煤氣,甚至縱火,燒得一幹二淨,讓那個肮髒的人屍骨無存。
總之,如果一個妻子要謀殺丈夫,就像一個丈夫要謀殺大太一樣,防不勝防,有的是機會。
她知道自己決要瘋了。
可是她不能瘋。
一瘋,阿特就會跟她離婚。
她不要離婚。
他不是說我瘟瘠的樣子很好看嗎?我瘋的樣子也一定會很靓的。
她決定要先殺這個丈夫看看。
(〈七殺〉之〈收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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