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聖托馬斯醫院待了五年後,我在一八九七年通過了行醫資格考試。
我在還是醫學生的時候就發表了一部名為《蘭貝斯的麗莎》的小說,引起了些微轟動,因此我便貿然決定棄醫從文。
因此,我一拿到資格便出發前往西班牙,在塞維利亞住了一段時間,那段時間是一年中最美麗的光景。
在這期間我自娛自樂,寫了一本很爛的小說。
然後我回到了倫敦,和一個年紀相仿的朋友一起在維多利亞車站附近弄到了一間公寓,并簡單添了幾件家具。
我們請了一個做各種雜事的女仆為我們做飯打掃屋子。
我的朋友在酒吧上班,因此白天的時候我便能獨自在家裡專心寫作。
之後的六年間我寫了好些部小說和戲劇,但隻有一部小說算是有點兒成功,不過仍舊及不上我第一本小說引起的轟動。
當時也沒有經理人願意接我的劇本,最後萬般無奈之下,我将《一個體面的男人》送到了倫敦戲劇社。
衆所周知,正是倫敦戲劇社接手了蕭伯納早年的作品。
倫敦戲劇社一周演出兩場,一場在周日晚上,一場在周一下午,演出的都是一些不适合商業劇院卻被文化人所喜愛的作品。
戲劇社委員會接受了《一個體面的男人》。
W.L.考特尼是委員會的成員之一,他覺得這部劇很好,便刊載在他編輯的《半月評論》中。
這是一件值得我驕傲的事。
盡管我的諸多努力并未給我帶來可觀的收入,但卻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我也因此交到了許多朋友。
我被認為是一位頗有前途的年輕作家,并且(我這麼說并非自負)被接納為知識分子界的一員。
這是非常體面的,幾年後當我成為輕喜劇流行作家時,便失去了這份體面,而且再也沒能恢複。
當時我常被邀請參加一些文學聚會,以及一些由上流社會的女士們舉辦的派對——她們認為資助藝術活動是職責所在。
單身又體面的年輕人總是很受歡迎的,因此我成天都有飯局。
我沒錢打車,于是隻能穿着燕尾服,打着白色的領帶(這是當時的規矩)乘坐公交車來回。
我也常被邀請去鄉村度周末。
這對我來說是一場考驗,因為男管家和為我端早茶的下人都等着我給小費。
而且我也窘迫地認識到,當仆人打開我的手提旅行包,看到那穿舊了的睡衣和簡樸的梳洗用品後,定會對我留下不好的印象。
雖然如此,我仍舊覺得生活很美好,我也樂在其中。
從當時看,我似乎沒有理由脫離這樣的生活。
我大可以仍舊每年寫一本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