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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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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十一日,星期四,下午兩點半 拉斐爾一直站在奧克斯納德市庫珀路上的埃爾托羅市場前面消磨時間,直到她妹妹三點的時候從學校放學。

    天空晴朗,看不到一絲雲彩,太陽照在他皮膚上,暖洋洋的。

    整天和他母親在待在家裡簡直是太難受了,有時候他懷疑把她和瑪麗亞帶到這個國家不是一個正确的決定。

     三年前,他的父母在墨西哥遇上了車禍。

    他的父親當時就死了,他母親的腿被壓斷了。

    那時,瑪麗亞隻有九歲。

    他怎麼能把她們扔在那裡呢?她們沒有錢,也沒有人保護。

     他十七歲了,工作已經幹得很好。

    後來,他一直在為馬利布山裡的一個拆車場工作。

    頭一年,他負責把汽車拆開,然後磨掉上面的标識号碼。

    有一天,他的運氣來了。

    他的老闆安吉爾·羅馬諾,聽說了家庭給他帶來的重負,就決定試試讓他去偷汽車。

    他身材精悍、面目清秀,是個合适的候選人,他和那些富人周旋于同一個圈子的時候不會引起懷疑。

     他十歲的時候與其他四十名移民擠在一輛悶熱的卡車後面,偷渡到了美國。

    他渴望做的最後一件事情是成為一名罪犯。

     來美國的第一年,他在一個草莓場工作,一個家庭收留了他。

    他的英語熟練之後,他們就送他去了學校。

    他們吃驚地發現他竟然那麼聰明,他們說他可以成為一個律師、一個醫生,或者做他想做的任何事情。

    他喜歡在他的房間裡讀書,在脆而易碎的白紙上寫字、學習,增加他的知識。

     他的厄運來自于他固有的好鬥性格。

    因為他身材瘦小,他一直在增強自己的體魄。

    他在車庫裡自建了一個暫時的體育館,每天在裡面鍛煉幾個小時。

    他把兩個塑料牛奶桶裝滿了水和沙子的混合物,把它們當做杠鈴。

    他用他繼父工作台上面的橫梁練習引體向上,練就了強大的臂力和手勁。

    他把舊輪胎抱在胸前,蹲在地上練習腿力。

    他變得非常強壯,但仍然迅速而敏捷。

     當他受到其他學生威脅的時候,他打敗了他們,證明了自己的力量。

    不久他在學校裡就獲得了“大力鼠”的綽号。

    人們開始怕他,除了紮維爾·岡薩雷斯,每個人都怕他。

    拉斐爾打架不知道掌握分寸,他把紮維爾打得腿斷臂折、血肉模糊。

    經過了十五個小時的手術,這個男孩總算活了下來。

     岡薩雷斯家裡對他提起了控訴,拉斐爾的養父母必須支付一大筆賠償金。

    否則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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