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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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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摩爾帕克的路上,坎甯安将開了兩年的克萊斯勒轎車的速度計踩到了八十,感到汽車底盤在他腳下顫栗,不過,他知道這大引擎發動時要突破一百英裡沒問題,有時候,他會懷念那些日子:坐在車身上隻有黑白兩色的警車裡風馳電掣,将無線電台扭到最大音量,以便從尖銳刺耳的警笛聲中,聽清調度員的聲音,街道在迅速後退,深知自己每沖過一個十字路口,等于是經曆一次槍林彈雨的洗禮。

    或者,不管随便聽到什麼緊急電話的召喚,驅車趕到現場,在那裡,一個瘋子正把槍口對準他,準備送他上西天。

     那段靠拳頭憑膽量的日子,離他已經很遙遠了,接下去的日子,盡管在回家時不會再老是黑着眼圈,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卻令人頭痛。

    他得時時伸長耳朵,絞盡腦汁。

    吃了不知多少苦頭,盡管他也發牢騷,但很難想象還有什麼别的工作更适合他。

     挺簡單,他愛這一行。

     同時有那麼多情況在發生,結局不定,他的腦子總也不會閑着。

     設法将一樁殺人案中那些不為人知的情節拼到一起,對坎甯安來說就好比是用墨水在填《紐約時報》上的縱橫字謎:在他的褲後口袋裡總有好玩的字謎,他得找到最合适的字眼用鋼筆填到空格中,他不是那種會出差錯的人。

    稍有差錯罪犯就已逍遙街頭,将拇指擱在鼻端,張開四指輕蔑地嘲笑那些草率、粗心的司法人員。

     想到手頭這件案子,要是那具屍體真的是帕特麗夏·巴恩斯,還牽涉到管轄權的問題,他敢肯定,那警察局情願把這樁麻煩的案子踢給他。

     被害人最後一次被人瞧見是在奧克斯納德,宣告失蹤也是在那個城市,并且主要嫌疑犯現在同時也是奧克斯納德調查局正在偵查的一宗殺人案的受害人。

     在這一小小的字謎中,有大多的字眼牽涉到奧克斯納德,而牽涉到摩爾帕克的則沒多少。

    因為已經掌握了這些情況,郡司法行政局甚至可能連明确的屍體鑒定都沒做,就會把此案移交給他,就像推開燙手山芋似的。

    而那樣一來,就會出差錯。

     一離開幹道,他就将腳從油門上拿開了。

    沒花多長時間,他就知道自己找對了地方。

    在一個正在平整地面的新建築工地裡,三輛車身隻有黑白兩色的警車停在尚未鋪柏油,但已平整好的泥路上:一輛法醫的搬運車,一輛沒有标志的警車,還有一輛勘察現場的車子。

    除了兩部推土機和另外幾樣建築器材,現場沒有圍觀的群衆。

     謝天謝地,他心裡暗暗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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