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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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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二年的一天,我下班後回家,看見妻子坐在廚房的桌邊,面前放了一把園藝剪刀。

    她面帶微笑,說明等待我的不會是很大的麻煩。

    可是,她又說她要我的錢包,這就不妙了。

     不管怎樣,我還是把錢包遞給了她。

    她翻出我的德士古聯名信用卡——新婚夫婦通常都會收到這樣的東西——拿起剪刀把它剪成了三塊兒。

    我抗議說,這張卡非常好用,而且我們每個月末起碼都能支付最低還款額(有時還能多還些),她卻隻是搖搖頭說,我們脆弱的經濟狀況承擔不起利息。

     “最好還是擺脫誘惑,”她說,“我已經把自己那張剪掉了。

    ” 就這樣,接下來的兩年裡,我們倆都沒有用過任何一張信用卡。

     她的做法是正确而明智的,因為當時我們才二十出頭,有兩個孩子要照顧,就财務狀況而言,也就算是勉強能把頭浮出水面。

    我在高中教英語,學校放暑假時則在一家洗衣店為汽車旅館洗床單,偶爾還開車為這些旅館送貨。

    塔比白天照顧孩子,趁孩子們午睡時寫詩,等我回家後則到唐恩都樂甜甜圈店值全職班。

    我們倆的收入加起來也隻夠支付房租、食品和小兒子的紙尿褲,想裝部電話都沒錢。

    電話的難題是通過德士古信用卡解決的,畢竟能打長途的誘惑太大了。

    剩下的錢還夠偶爾買書——我們倆都是離了書就活不了的人——和為我的壞毛病(啤酒和香煙)買單,除此之外就不剩什麼了。

    毫無疑問,更無法負擔那個方便卻本質危險的小塑料片的利息。

     攢下來的一點點錢通常用來付修車費、醫療費或是塔比和我口中的“養兒費”:玩具、護欄和那些令人發瘋的理查德·斯卡裡童書。

    那些錢通常是我将短篇賣給《騎士》、《纨绔子弟》和《亞當》等男性雜志後賺來的。

    我那時的寫作是談不上什麼文學性的,讨論作品的“持久價值”就像擁有德士古信用卡一樣奢侈。

    故事成功賣出時(并不總是如此),它們僅僅被視為外快閑錢。

    在我眼裡,它們就像是一個個彩罐,被我不是用棍子,而是用想象力不斷地擊打。

    有時候,罐子破了,會掉出幾美元。

    有時候,什麼都沒有。

     幸運的是——當我說自己在多個方面無比幸運時,請相信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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